2017-11-14 21:16:35蔡永源
臺南市警察局永康分局警協助重型機具車爆胎
【民正新聞記者:蔡永源台南報導】106年11月13日下午4時1輛重型機具車行經永康區中華路奇美陸橋下時,突然發生爆胎,緩慢滑行至路旁。當時,本分局交通分隊員警正在現場處理1件A2類交通事故,趕緊上前查看,協助該車停靠路邊等待救援,所幸未造成其他人車傷害。
汽車行駛高速公路及快速道路前,應妥為檢查車輛,在行駛中不得有車輛、輪胎膠皮或車輛機件脫落、輪胎任一點胎紋深度不足等,違者將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規定,處駕駛人新臺幣3,000至6,000元罰鍰。永康分局提醒車輛駕駛人,平時應做好車輛保養及檢查維護,以減少爆胎機率,確保行車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