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0-27 20:59:51蔡永源
臺南市警察局第五分局男攜槍毒在身 警當場人贓俱獲
【民正新聞記者:蔡永源台南報導】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五分局公園派出所得知男子吳○融(70年次、毒品前科)長期持吸毒有且持槍護身,所長吳俊諺即率員前往查緝,於106年10月25日17時許在永康區甲頂路20號前發現吳嫌駕駛51**-*V自小客車停於路邊,目光呆滯坐於車內,於是上前盤查。吳嫌見警神情緊張且言詞閃爍,當詢問身上有無違禁物品,吳嫌自知法網難逃坦承持有安非他命1小包(重3.5公克)、吸食器2組及改造手槍1把,並將身上的毒品、吸食器及藏於腳踏墊下的手槍交出,警方依持有槍、毒現行犯將吳嫌帶回派出所偵辦。
吳嫌自稱遭查獲槍枝係3年前跟過的大哥黃○國交給他保管,後來黃○國因故身亡該槍就留在身邊,而毒品則是以新臺幣35000元向綽號「阿娘」的男子購得,經對其實施尿液初篩呈安非他命陽性反應,吳嫌坦承吸毒,全案訊後將其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及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移送臺南地檢署偵辦。
昨(26)日17時許,局長黃宗仁率許副局長蒞臨公園所頒發破案茶給有功人員,義警中隊顧問團團長宋俊明亦到場致贈方便麵,嘉勉同仁破獲槍械、毒品案,期望大家持續落實各項工作執行,維護轄區治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