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0-22 18:29:32蔡永源
臺南市警察局第一分局偵破冷氣機洗淨放門前竟遭竊
【民正新聞記者:蔡永源台南報導】謝姓被害人於10月20日至南市警一分局後甲派出所報案,稱其當日早上將清洗乾淨之冷氣機及手推車放置在住家門口前(東成街182巷內)曝曬日光時遭竊,後甲所依規定受理並積極偵辦。
員警隨即到案發現場勘察蒐證,並依據謝姓被害人所提供之監視器畫面,發現約在10時許,有一名身穿短衣短褲之陌生男子,趁四下無人之際,大搖大擺地將門前的冷氣機和手推車一併推走。
員警遂依其犯嫌穿著及身形等特徵,逐一比對所蒐得之情資線索,並且前往案發地點周邊實施查訪,順利查知轄內林姓居民(住:東門路3段273巷)涉嫌重大,遂於昨(21)日循線通知到所說明。
詢據林姓犯嫌(51年次、查無刑案資料)供稱,他不是有意要竊取他人物品,事因當時走路經過案發地點,發現一檯冷氣機及手推車擺放於路邊,誤以為是附近居民丟棄不要的,所以才會將其推走並變賣到資源回收場,換取新臺幣600元(已花盡)。詢後,依竊盜罪嫌函送臺南地檢署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