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0-20 19:38:46蔡永源

臺南市警察局永康分局將於106年10月20日至22日加強執行取締酒後駕車

【民正新聞記者:蔡永源台南報導】「酒後駕車」、「蛇行、逆向、闖紅燈危險駕駛」、「砂石(大型貨)車超載、超速」等行為常會造成交通事故,嚴重威脅國人生命財產安全,為維護交通秩序,採取嚴格執法取締方式能夠有效降低交通事故之發生,有助於維護民眾生命、身體及財產安全。

酒後騎乘電動機車超過酒精濃度測試標準值,仍會觸犯刑法公共危險罪,臺南市政府警察局永康分局張分局長榮興呼籲民眾切勿以身試法,並宣示警方為維護道路交通安全,對酒後駕車、危險駕車、惡性違規採取零容忍之決心,本分局亦將於1061020日至1061022日強力執行針對各項違法違規勤務,加強針對轄區各主要道路、易肇事路段全面稽查、攔檢取締,以保障用路人之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