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9-14 21:15:58蔡永源

臺南市警察局第四分局將於9月15日至9月17日連續三天執行「取締酒後駕車」

【民正新聞記者:蔡永源台南報導】為保障用路人安全,第四分局規劃於915日至 17日連續三天夜間及深夜時段,除與鄰近分局(第二分局、第三分局、第六分局)共同實施區域聯防外,亦針對轄內各重要路段、易肇事路段加強攔查取締危險駕車、無照駕駛、未戴安全帽、闖紅燈等行為,以防制青少年深夜群集飆車等危險駕駛行為

酒後駕車易發生交通事故造成當事人身體受傷或死亡,進而導致無數家庭之悲劇,為確保民眾行車安全,降低交通事故發生,第四分局將加強規劃執行酒後駕車取締工作,籲請駕駛人切勿酒後駕車,如有飲酒,應請未飲酒之家(友)人駕駛車輛,或乘坐大眾運輸交通工具、計程車,以維本身及他人生命財產安全。

危險駕車及酒後駕車行為不但妨礙他人「行」的權利,也影響自身安全,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四分局提醒駕駛人切莫危險駕車以身試法,並希望駕駛人能謹遵『開車不喝酒、酒後不開車』的安全法則,愛惜自己的生命以及尊重他人生命財產安全,共同遵守交通規則以確保行車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