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警察局交通大隊無米樂崑濱伯呼籲騎乘自行車要戴安全帽及裝警示燈卡安全
【民正新聞記者:蔡永源台南報導】警察局運用大數據分析,本轄106年上半年計發生自行車交通事故557件、死亡7人、受傷775人,發生時段以早上(6時至8時)占整體17%及黃昏(16時至18時)占整體15%較多,又分析年齡層以學生(24歲以下)占整體26%及高齡者(65歲以上)占整體42%最多,另外分析自行車事故主要肇因以「未注意車前狀況」、「未依規定讓車」各發生136件最多,其次為違反號誌管制、左轉彎未依規定與逆向行駛及酒後騎乘自行車等違規,顯示自行車交通事故以學生及高齡者於晨、昏上、下課或外出運動時,未能有明顯警示效果,或有好的保護措施(如戴安全帽或護肘、護膝設備)致造成傷害。
警察局進一步分析,機車或自行車用路人因未有外部機械包覆保護,若發生交通事故,其駕駛人傷亡情形普遍較汽車駕駛人嚴重,所以騎「機車」及「自行車」事故占全般交通事故傷亡比例最高。
有鑑於此,交通警察大隊大隊長陳建民及交通局共同於今(15)日,分別前往臺南市北區民德國中及後壁區無米樂故鄉崑濱伯宣導,騎乘自行車除了應有反光設施或燈光外,亦應配戴安全帽,警察局除於各社區活動中心、樂齡中心及各級學校,加強「學生」、「高齡者」騎乘自行車安全宣導外,並運用員警於執行巡邏及家戶訪查或為民服務機會,替轄區高齡者、學生安裝自行車後座警示燈,累計106年已裝設約4,500組警示燈,並鼓勵民眾騎乘自行車應配戴安全帽,有效提高「學生」及「高齡者」自行車早晨及黃昏行駛的辨視度,與加強自身保護措施(如配戴安全帽)防制事故發生,以保障用路人安全。
獲聘總統府國策顧問的無米樂崑濱伯前因交通事故致腳受傷,交通警察大隊大隊長陳建民發現高齡者身體較為脆弱,因此於今(15)日主動前往無米樂故鄉為崑濱伯配戴自行車安全帽,又崑濱伯也呼籲高齡者要重視交通安全,騎乘自行車時應裝備齊全,把安全帽戴好,警示燈打開,並遵守交通規則,確保交通安全。
警察局強調慢車(包含自行車、電動自行車),要保持煞車、鈴號、燈光及反光裝置等安全設備之良好與完整,未依規定者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2條處慢車所有人新臺幣180元罰鍰,並責令限期安裝或改正,且夜間騎乘慢車應開啟燈光,於路口轉彎時亦應兩段式左轉,避免自行車事故發生。
依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規定,電動自行車駕駛人配戴安全帽,且安全帽應為乘坐機車用或自行車用之安全帽,經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檢驗合格,並於帽體貼有商品檢驗標識,帽體及閜關配件必須齊全,並無毀損、鬆脫或變更之情事。雖然目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尚未有針對騎乘自行車未戴安全帽訂有罰則,然經警察局大數據分析,騎乘自行車未戴安全帽將造成較嚴重之傷亡情事。
警察局呼籲學生及高齡者外出務必裝備齊全亮閃閃,即應配戴安全帽及警示燈光等設備,且用路人在路上遇見學生及高齡者,不論騎機車、騎腳踏車還是行走於路上,請減慢速度,保持距離,多一分禮讓,多一分關心,讓大家一同關懷學生及高齡長者行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