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登革熱防治中心第28週疫情
近日降下豪雨,且新增2例境外移入病例,請民眾加強「巡、倒、清、刷」避免積水孳生病媒蚊,臺南市政府登革熱防治中心公布106年7月09日至7月15第28週登革熱疫情週報!
【民正新聞記者:蔡永源台南報導】現已進入登革熱流行期,且近日降下豪雨,請民眾於雨後加強巡查居住環境及所有空地空屋,落實「巡、倒、清、刷」清除積水容器及積水處,以避免孳生病媒蚊。臺南市政府自本(106)年6月26日起已公告,經查獲孳生病媒蚊孑孓即依傳染病防治法第25及70條,逕行裁處罰鍰新臺幣3,000~15,000元整,無改善期。
臺南市登革熱第28週疫情週報,經市府查獲的陽性容器已在現場立刻防治,並通知區公所加強民眾動員清除孳生源,臺南市於7月14日至7月16日即降下53mm的雨量,7月累積雨量已達114.9mm,於雨後一週病媒蚊密度即會上升,因此,降雨過後的積水容器(處)清除,更顯示其重要性,尤其是戶外的帆布、廢輪胎、花盆、盆栽底盆及屋頂的排水槽,一定要巡查,有積水要清除,有淤積需疏通,以預防孳生病媒蚊。
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公布,截至7月16日止,全國本土病例0例,境外移入病例共127例(臺南市7例),新增2例境外移入病例感染國家分別為越南及馬來西亞,現正值暑期出國旅遊旺季,臺南市政府登革熱防治中心籲請民眾提高警覺,出國前將住家環境可造成積水容器先清除,出國期間做好防蚊措施,返國後自主健康管理2週,如有發燒、頭痛、後眼窩痛、肌肉關節痛、出疹等登革熱疑似症狀時,請立即就醫勿服用退燒藥,就醫時主動告知旅遊史,以能及早診斷治療,衛生單位及早進行相關防治措施,以維護個人、家人及社區的健康。相關資訊可至臺南市政府衛生局資訊網(http://health.tainan.gov.tw/),或撥打免付費防疫專線1922(或0800-001922)洽詢。
用愛陪伴青少年戒毒 ,讓人生變彩色!
教室裡又傳來劇烈的爭吵聲,這種情況已在教室裡上演多次,因有位曾因毒品案而入少年觀護所的少年(化名小宏)不服老師管教而再次與老師起爭執。小宏因好奇及在朋友慫恿下碰觸到K他命,檢察官裁定小宏要接受少觀所為期2週的管束教育,管束教育結束後由臺南市政府毒品危害防制中心(以下簡稱毒防中心)輔導,毒防中心個管師不定期電(家)訪個案及案父,由案父口中得知,小宏是個本性不錯的少年,因好奇及朋友慫恿下才不小心接觸毒品。個管師關心,如個案的升學、工作及心理支持,建立良好的關係後,小宏認識到自己,衝動個性是解決不了事情,亦知道不應碰觸毒品,認同檢察官的判決。由於家中有債務的經濟壓力,所以打算念某夜間部的餐飲科,白天就找有關餐飲的工作賺錢分擔家計。由於家人的支持、接納與陪伴,目前少年有固定工作,也有固定交往的女朋友。由於愛的陪伴、支持,少年已不再碰觸毒品,對未來也有規劃,家人對少年已戒除毒品並努力生活感到很安慰。
K他命、(學名氯胺酮,屬於三級毒品是一種中樞神經抑制劑、是時下青少年施用毒品的入門款,而時下青少年也常無法拒絕K他命的誘惑。施用完K他命的反應雖不會立即出現,但濫用K他命,在急性中毒期可能會出現噁心、嘔吐、視覺模糊、影像扭曲、全身抽搐、意識混亂、對疼痛感及環境知覺降低等症狀。嚴重時,甚至會造成呼吸或心跳停止,導致死亡,造成不可彌補的傷害。K他命一旦成癮,要藉由個人意志力戒除並不容易,戒斷K他命時的焦躁不安及身體不適,往往會讓人忍不住又想再度使用,因此需要專業人員介入,而家人愛的支持及陪伴更是戒毒過程中非常重要的一個環節。有了家人愛的支持及陪伴會讓吸毒者能更快速的賦歸社會,回歸正常的生活。
若民眾有任何毒品危害或戒癮相關疑問,歡迎來電詢問,24小時免費戒毒諮詢專線0800-770-885(請請您,幫幫我),或加入臺南市政府毒品危害防制中心臉書粉絲團https://www.facebook.com/antidrug.tainan訊息留言,由專業人員提供諮詢,諮詢內容全採保密原則,臺南市政府毒品危害防制中心關心您。
讓醫療暴力STOP!共創醫病良好關係
許太太和他的小孩因為車禍受傷,被送到某家醫院急診,檢傷護理師先安排他的小孩接受治療,許太太的先生趕到急診時,因為不滿護理師只讓許太太坐在輪椅上且未馬上處理傷口,開始大聲叫囂,口出惡言辱罵護理師,並且怒摔電腦螢幕。現場充滿緊張肅殺氣氛,讓原本忙碌的急診室空氣瞬間凝結,其他病患及家屬面面相覷,深怕造成更嚴重的傷害。現場護理師立刻啟動院內求救通報,駐衛警察到場後發現局面可能有擴大趨勢,制止的同時也按下警民連線,請求派出所警員到院支援。
臺南市政府呼籲市民:為維護醫病關係和諧,體諒醫事人員辛勞、尊重醫療專業,應避免於醫院發生不理性之行為與肢體衝突。暴力行為不僅涉及侵害個人健康醫療權利,更讓醫療院所內就醫患者、訪客及醫事人員之醫病安全受到威脅,公共場所危險暴力之滋生絕不允許。醫院常見的妨礙醫療事件如吼叫、謾罵、推擠、抓傷等語言或肢體暴力,嚴重時還有持槍與刀械威脅醫護人員,讓醫護人員心生懼怕,無法安心救人。
醫療法已於106年5月10日修訂第24條及106條相關規定,增加「公然侮辱」項目,規定任何人不得以強暴、脅迫、恐嚇、公然侮辱或其他非法方式妨礙醫療業務執行。違反上述規定者,可處新台幣3到5萬元之罰鍰,若觸犯刑事責任者,應移送司法機關辦理。而醫療機構應採必要措施確保醫事人員執行醫療業務時之安全,警察機關也應即排除、制止非法行為。
為防範醫療暴力行為發生,設有急診室之醫院應建立五項安全防暴措施(門禁管制、警民連線、24小時保全人員、張貼反暴力海報以及急診室之診療區與候診區作業空間明顯區隔),並請警方協助於急診室設置巡邏箱(簿)及加強警力巡邏。當醫院遇醫療暴力時,需立即向警方報案,同時通報主管,保存監視錄影畫面、驗傷,若將來欲訴諸法律方有證據,並應通報衛生局,臺南市政府衛生局將依醫療法第24條辦理,還給民眾與醫護人員一個安全就醫與工作環境;臺南市政府衛生局也將持續辦理醫院暴力相關議題等課程,及持續辦理民眾正確就醫觀念之宣導,以創造友善的就醫環境。
對於民眾就醫時急切焦慮的心情,醫護人員們都能感同身受,若能以理性溝通取代責罵,才能讓此重要救命場所發揮真正作用,以利醫病關係之提升,方可提供良好迅速的醫療服務,並還給醫療人員安全工作環境。暴力行為害人害己,在醫院診所任何暴力行為,均會影響病人就醫,並危害院內所有人的生命安全,如民眾就醫時有任何疑問,請洽衛生福利部「健保諮詢及醫療申訴」專線0800-030-5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