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警察局交通大隊於易肇事路口辦理交安宣導活動
【民正新聞記者:蔡永源台南報導】鑒於105年全年A1類(死亡)交通事故共發生174件177人,其中以騎機車、高齡者及行人死亡所占比例最高,「騎機車」事故有107人,比例占60.5%最多,「65歲以上高齡者」事故有65人,比例占36.7%,次之,行人事故有28人,比例占15.8%。
另深入分析A1類(死亡)交通事故發生年齡層,以65歲以上高齡者、18至25歲青少年等2年齡層,為交通事故高危險族群;時段分布,以8至10時25件,占14.4%最高,發生於6至8時及18至20時各19件,占10.9%次之。從A1類(死亡)交通事故發生時段分布可看出,本市A1類(死亡)交通事故發生於6至8時、8至10時及18至20時等3個時段,為A1類(死亡)交通事故易肇事時段。
機車駕駛人因未有外部機械包覆保護,若發生交通事故,其駕駛人傷亡情形普遍較汽車駕駛人嚴重,又「騎機車」事故占全般交通事故比例最高。鑑此,警察局持續落實推動「機車安全GO」執法專案,並對於各項重大交通違規行為,如「酒後駕車」、「闖紅燈」、「嚴重超速」、「逆向行駛」、「機車行駛禁行機車道」、「機車不依兩段式左轉」等項目,秉持嚴正執法立場,要求各單位就轄內易肇事路(時)段,強化執法作為,提高見警率勤務,藉以降低事故發生率。
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與轄區永康、第二、第五分局結合交通局,於本(6)月7日在轄區易肇事路口(永康區中華路與中正南路、中西區西門路與府前路、北區西門路與公園北路),由交通警察大隊大隊長陳建民率志工持宣導標語,走進易肇事路口,針對機車騎士宣導「機車安全GO」執法,並配合路口大型電子看板有效宣導用路人正確之交通安全觀念,期能降低交通事故發生。
交通警察大隊呼籲用路人,騎乘機車事故率高,應確實遵守交通安全規則,尤其以「酒後駕車」、「闖紅燈」、「騎乘機車未依規定兩段式左轉」、「逆向行駛」等4項違規最為嚴重,用路人不得不留意,珍惜生命,愛護自己,切記「機車安全GO」,遵守交通規則,安全是回家的唯一道路。另協請各媒體朋友,運用媒體傳播力量,協助宣傳「機車安全GO」等交通觀念宣導,期能利用媒體宣傳以有效達成遏制酒駕事故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