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5-17 20:13:04蔡永源

臺南市警察局永康分局阻止男子自殘輕生

【民正新聞記者:蔡永源台南報導】永信派出所警員陳冠甫、江胤民於106516日執行巡邏勤務,於350分許接獲通報在本轄永康區復國二路有男子欲拿刀自殺,陳、江等2員立即趕赴現場查處,經警方瞭解後係報案人之兒子汪○○因剛失戀而大受打擊,在家中欲拿刀自殘並多次以打火機要燒自己頭髮,另意圖尋找藥物吞食,其母親希望警方能協助其強制送醫。

過程並向警方表示汪男(86年次)106513日才因吞食20顆安眠藥自殺而緊急送至奇美醫院洗胃,於昨(15)日中午甫出院後情緒仍相當激動,於當天晚間又因心情無法平復,雨天自行騎乘重機車外出不知下落,於本(16)日凌晨3點始回到家中,回家後開始出現自殘舉動,口中不斷喃喃自語要與前女友面對面講清楚,手上拿著寵物除蚤藥丸,意圖服用傷害自己,陳、江等2員獲悉後採柔性勸說方式在現場與汪男聊天開導,與汪男分享所見經歷安撫其情緒,鼓勵其先照顧好自己身體並把自我情緒調整好,同時通知醫護人員到場,終於皇天不負苦心人,汪男始打開心房留下眼淚,向陳、江等2員表示其自殘行為是想讓對方後悔,後經多次勸說下,始將汪男半推半拉從住處3樓房間帶至1樓,在其母親及救護人員陪同下再次送往奇美醫院救治。

本案陳、江等2員執勤認真,能在最短的時間內秉持同理心順利阻止悲劇發生,挽回一條寶貴年輕生命,使其家屬懸掛不安之心能夠放下,員警積極捨身救人之態度,足為員警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