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警察局第二分局員警巡邏落實 當場查獲詐騙車手
【民正新聞記者:蔡永源台南報導】分局轄於106年3月遭詐欺集團車手成員多次提領,經發現並鎖定有一明顯特徵之男子,在臺南市區多處ATM不定時提款,並發現其係搭乘火車至臺南後坐計程車提款,因此增加其查緝困難度,惟警二分局員警仍群策群力,鍥而不捨於昨(26)日晚上當場逮捕該提款車手,偵詢後依詐欺罪嫌移送法辦。
警二分局民權派出所巡邏警員馮集源、趙國君及實務訓練員警吳政梁,於本(26)日晚上21時許,巡經成功路、西華南街口時,發現該行跡可疑特徵相符之犯嫌,立即上前追捕,惟犯嫌被發現後從郵政總局圍牆翻牆逃跑,員警立即請求支援,在公園路、北忠街口一帶順利查獲詹姓車手(78年次,桃園人),並於沿路查扣犯嫌丟棄之人頭卡10張、提領贓款新臺幣17萬元、聯絡用行動電話及SIM卡4組,經詢詹嫌坦承充當詐騙集團車手為其領錢犯行不諱,全案依詐欺罪嫌移送臺灣臺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
本分局民權所同仁夜間巡邏,主動發現詐欺車手現行犯,並合力圍捕,雖嫌犯全力企圖脫逃,終被警逮獲,警察局獲知後,對同仁鍥而不捨、發揮團隊精神,合力圍捕嫌犯亦表示嘉許,並頒發破案茶,以資鼓勵。
交通整理排除道路障礙 確保行的安全
為維護道路交通安全與順暢,確保用路人權益,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平日即積極執行交通整理及清除道路障礙勸導、取締,於本(3)月23日16時至18時持續針對所轄海安路、府前路、永福路、民生路及古蹟觀光景點、火車站周邊及違規占用嚴重之路段加強交通整理取締工作,計舉發違規12件,勸導3件,商家均能立即配合排除道路障礙,以確保用路人安全通行。
警方籲請住(商)家確實保持騎樓之暢通,民眾若於道路堆積、置放、設置或拋擲足以妨礙交通之物或未經許可在道路擺設攤位……等造成道路障礙之情事,除責令行為人排除障礙外,並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舉發違規情事。
警方指出,如商家將騎樓以固定或活動式遮攔加圍或封閉營業及堆放廢棄物等,嚴重影響行人通行情形,除要求民眾改善,並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辦理,另函請市政府工務局、環保局及區公所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