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3-18 19:36:00蔡永源

臺南市警察局第一分局趁火打劫 循線偵破

【民正新聞記者:蔡永源台南報導】一分局文化所警員洪富鑫、陳彥州於106030815時接獲110報案,在中華東路三段與東門路二段路口台安藥局前有火燒車事故。員警立即火速到場了解,經了解係陳姓車主駕駛自小客車行駛至該處,可能因引擎過熱引燃易燃物件而突然起火,事經路過熱心民眾與警消人員共同協助,迅速撲滅火勢,而未引起更重大的傷亡事件。


陳民將自小客車拖往保養廠修理,驚覺車內現金新臺幣
15600元竟不翼而飛,懷疑起火時遭他人竊取,隨即報警處理。案經警員洪富鑫至現場勘察蒐證,積極查訪附近多家商家之監視錄影,並將蒐集之資料予以彙整,交叉過濾比對,終發現一不明男子騎乘重機車涉有重嫌。

員警採以車追人對策,於315日通知車主到所說明,李姓犯嫌 (49年次、查有竊盜素行資料)於警詢中坦承犯行不諱,並表示當時在旁協助滅火,孰知打開駕駛座車門,竟發現車內排檔桿旁放有現金,又見眾人忙於救火,竟一時興起貪念,順手竊取現金悄然逃逸,讓自己原本係一樁協助滅火的美事,瞬間化為不可磨滅的汙點而身陷囹圄,訊後依法移送臺南地檢署偵辦。

 竊賊專偷瓶蓋 只為遊戲序號 誤觸法網

38日,第一分局東門派出所接獲轄內東門路統一超商王姓職員報案,稱超商內冰箱裡礦泉水有5瓶瓶蓋遭打開且不翼而飛,瓶身卻仍放置在冰箱內,令人不解,研判可能係來店消費客人所為,故報案請求協助。


員警受理後立即趕赴現場,經員警查看超商內自行建置之監視錄影設備,發現
1名可疑男子涉有重嫌,員警遂據實抄錄嫌犯特徵、衣著及所使用之交通工具,返所以相關科技系統比對影像,尋求破案之契機。

所長張銘祥有鑒於該所警員胡瑞宏、楊曜銘2員平日辦案積極認真,亦有足夠能力勝任破案工作,隨即任務交付2人針對該案所蒐集之相關跡證,詳細檢視,反覆過濾比對,果然查得竊嫌身分,並研析犯嫌平日出沒地點,迅速前往埋伏守候,經數日努力果然賊蹤再現,員警立即趨前表明身分,告知來意,吳嫌(81年次、查有竊盜素行資料)見事跡敗露,法網難逃,當場坦承犯行不諱,並於警詢中表示,竊取礦泉水瓶蓋純係為了瓶蓋上的遊戲序號而已,會在登錄使用後已將其丟棄,料想不到,只因一時貪玩線上遊戲,卻誤觸法網,真是悔不當初,訊後依法移送臺南地檢署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