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警察局第一分局撿到『一卡通』竊用 侵占遺失物罪
【民正新聞記者:蔡永源台南報導】臺南市警察局第一分局莊敬派出所警員周敦婷、顏威日前擔服12至14時巡邏勤務,途遇民眾謝姓小妹妹報稱,渠於02月14日所遺失學生證「一卡通」遭人盜用,且經查詢其交易明細紀錄,發現該卡於2月17日在東區東和路上一家全家便利超商遭他人盜刷,損失共計新臺幣580元。
所長劉智豪得知此案,遂立即指派員警周敦婷、顏威陪同被害人前往該超商勘察犯罪跡證之有利線索,赫然發現該超商李姓店員涉有重嫌,案經員警聯繫到所說明。李嫌坦承犯行不諱,警詢時表示,只因一時貪心,侵占謝姓被害人之「一卡通」並持卡盜用購物,甚感後悔,訊後依侵占遺失物及詐欺罪等罪嫌移送臺南地檢署偵辦。
警民合作成功攔阻詐騙 保住民眾財產165萬餘元
莊敬派出所所長劉智豪日前接獲刑事局電信偵查大隊轉報,稱袁姓被害人袁李○香(女、38年次、住臺南市東區東光路)接獲詐騙集團電話,要求交付提款簿、提款卡等物,刑事局請該所協助查明被害人現住地址及聯絡電話等資訊。
莊敬所劉所長適逢輪休,但在獲知該案情狀況,特犧牲輪休督辦案件,旋即率同巡邏人員查訪里、鄰長、附近住戶及轄內東光國小等處所,並與刑事局交換線索,發現被害人實際並未居住於設籍地,有可能移居臺北市,惟資訊零碎不齊,一時難以串聯。劉所長仍堅定不放棄,堅持與時間賽跑,迅速查得被害人女兒資料,遂聯繫轄籍地之麻豆分局總爺派出所同仁儘速接洽,順利取得被害人資訊(現住台北市中正區南海路),並火速回傳刑事局及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中正二分局南昌路派出所同步趕往關懷。熟料,被害人已於當日14時許在住處下將存款簿及提款卡交給歹徒,北市同仁接獲通報立即趕抵,在千鈞一髮之際,及時辦理止付,成功攔阻新臺幣165萬餘元避免遭詐騙。被害人及家屬對警方如此熱心地保護民眾財產,深表感謝。
莊敬所所長劉智豪表示,雖與被害人遠距離分處南北兩地而不曾謀面,但保護民眾、打擊犯罪的心,卻如同在側,破案之餘也特感謝轄內莊敬里里長(民)、東光國小等人熱心協助警方,成功攔阻詐騙案件。最後再次呼籲市民朋友應提高警覺,若發現可疑之詐騙情事,務必撥打165防詐騙諮詢專線查證或撥打110報案,即可避免詐騙上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