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警察局第一分局查獲毒犯3人
【民正新聞記者:蔡永源台南報導】南市警一分局文化派出所巡佐黃易冬、警員黃國修於1月10日擔服22時至24時巡邏勤務,於23時15分許巡經轄內榮譽街發現一部黑色自小客車右側車頭有明顯撞擊毀損痕跡,且行車跡象相當可疑,員警為避免打草驚蛇,並顧及其他用路人安全,遂不動聲色地沿路尾隨監控,同時通報所內警力前往支援。
待該車行至東區大同路2段停等紅燈,員警見機不可失,立即趨前包圍示意攔查,經查該車共有3人,且車內堆滿雜物,盤詰中發現3人眼神恍惚、神情緊張,對於提問更是顧左右而言他,觀其態度十分可疑。適時所長徐源堂率同支援警力抵達,在優勢警力下,車上3人始配合說出年籍等基本資料。經查其中1人為毒品治安顧慮人口、另1人有施用毒品等多項前科。起初3人對於施用毒品均矢口否認,但在員警曉以大義下,終於坦承有施用毒品情事並自願配合員警返回派出所驗尿。經尿液初篩結果,3人均呈現第一、二級毒品陽性反應,訊後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移送臺南地檢署偵辦。
南市警第一分局表示毒品具有成癮性且嚴重影響精神及健康,對於人體危害甚鉅,呼籲民眾千萬不可因一時好奇而施用,以免愈陷愈深、無法自拔。另有關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之行為,最重可處死刑!民眾切勿以身試法!
信用卡遭盜刷,員警細心辦案偵破
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一分局東寧派出所副所長王俊雄與警員鄭丁維、劉俊毅於105年11月接獲單一窗口轉入之詐欺案件,經查係鄭姓民眾申請之中國信託信用卡於104年6月間在臺南市東區北門路上的一間飾品店遺失,惟當時一時疏忽而未向該銀行辦理掛失手續,事後,卻遭有心人士侵占使用,先後於105年08月至10月間共遭盜刷4筆,合計損失金額新台幣1520元。雖然金額不大,但被害人擔心後續可能發生更嚴重的損失,故渠在獲知所遺失之信用卡遭盜刷後,旋即向銀行辦理掛失並報案。
東寧派出所副所長王俊雄獲研析案情後,即刻著手偵辦,並派員警至盜刷地點實施查訪蒐證,惟距離案發時日已近半年之久,依常理研判,犯罪跡證早已遭破壞而消失無蹤,惟員警們仍未氣餒並試圖察看現場是否還留有蛛絲馬跡可尋。在辛勞奔跑查訪4處盜刷地點後,果然有所展獲,遂將蒐集犯罪相關跡證資料組合彙整,幾經細心比對、交叉分析,終查知被害人當時遺失信用卡地點的飾品店員工涉有重嫌。
陳嫌(83年次)經員警通知到案說明,據警詢中表示,渠在飾品店上班整理抽屜時,無意間發現抽屜裡留有一張信用卡,遂心生貪念占為己有並試圖盜刷獲取利益,前後一共盜刷4筆,訊後,陳嫌坦承犯行不諱,全案依侵占遺失物罪及詐欺罪,移送臺南地檢署偵辦。
老婦人屋內喊救命,警方緊急破門搶救
第一分局府東派出所所長陳宗鑫與警員梁啟峰於1月8日22時至24擔服巡邏勤務接獲110通報,轄內裕農路668巷75弄內有老婦人在呼喊救命聲,所長陳宗鑫認人命關天,不敢怠慢,即刻火速趕赴現埸查處。
員警到場後,所通報之地址二樓持續傳出呼救聲,更令員警著急必需把握救護黃金時間,惟當時門窗緊閉而不得其門而入,經詢問鄰居住戶得知係獨居長者,所長陳宗鑫心中直覺倘行動稍作遲緩,恐將發生嚴重傷亡事件,故與員警強行破門而入,旋即直奔二樓臥室,入房時發現許姓老嫗 (15年次)倒臥床邊叫喊救命,經了解係渠欲穿著衣褲,因一時腳麻而跌倒,且年老體衰無力起身,致攤躺於床邊多時。員警細心觀察渠身體並無明顯外傷,除立即通報119救護人員到埸救護,另請鄰居聯繫其家屬到埸陪同送至臺南市立醫院就醫,結束一次有驚無險的救護過程。
事後,家屬和鄰居對於警方立即處置作為,積極搶救老婦人性命,表示讚許及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