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警察局第四分局交通疏導管制
執行「天上聖母丙申年安平出海口進香取火暨參香科儀大典」
交通疏導管制案
【民正新聞記者:蔡永源台南報導】高雄天月宮訂於105年12月24日0時至6時至臺南市安平區漁光島秋茂園海邊舉行「天上聖母丙申年安平出海口進香取火暨參香科儀大典」活動,参與信眾約2500人,共乘車輛約80部,隨行之轎班、陣頭羅列,陣容盛大;其路線沿經健康路三段、漁光橋、漁光路等路段,其車輛將停放漁光路兩側及空地等適當處。漁光橋係為漁光島唯一聯外道路,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四分局為因應人車潮所衍生壅塞之情,依地區特性及道路交通流量,針對健康路三段、漁光橋、漁光路等路段規劃交通管制疏導及相關措施,期使交通順暢,確保活動及用路人均能順行平安。
第四分局呼籲表示,防範交通壅塞之情,當(24)日住居漁光島或往返安平區民眾,慎酌出入時間,避開活動時段,以維交通順暢,確保行車安全。
12月23日至12月25日連續三天執行防制危險駕車專案勤務
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四分局將於12月23日至12月25日連續三天執行防制危險駕車專案勤務,針對轄內各重要路段、易肇事路段加強稽查、攔查取締,以防制酒後駕車及危險駕駛行為。
第四分局規劃於12月23日至 25日連續三天夜間及深夜時段,在轄區內的重要路段不定時、不定點執行酒後駕車取締及危險駕車防制,除以固定式路檢方式取締外,也將針對易肇事路段結合巡邏方式攔檢盤查,另針對轄內青少年經常聚集場所如:觀夕平台、億載金城、林默娘公園等處加強防制,如發現青少年騎乘機車深夜遊蕩、共同佔用快車道,立即錄影蒐證及通報組合警力實施攔截圍捕,並依蒐證影片內容分別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危險駕車舉發或「刑法」公共危險罪移送,以遏止危險駕車行為。
汽、機車在道路上蛇行,或其他危險方式駕車、惡意以迫近、驟然變換車道或其他不當方式,迫使他車讓道;非遇突發狀況,在行駛途中任意驟然減速、煞車或於車道中暫停;拆除消音器,或以其他方式造成噪音,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處6,000元以上2萬4,000元以下罰緩;二輛以上汽、機車共同違反前揭行為,或在道路上競駛、競技者,處駕駛人新臺幣3萬元以上9萬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及吊銷其駕駛執照。
第四分局分局長邱文亮呼籲飆車族切勿心存僥倖,並希望駕駛人遵守交通規則確保行車安全,共同打造優質交通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