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2-17 20:18:20蔡永源
臺南市警察局第四分局偵破臺南市安平區同平路槍擊、毀損案,並起獲制式手槍、改造手槍各1枝
【民正新聞記者:蔡永源台南報導】四分局於昨(105年12月16)日凌晨2時44分許接獲110報案指稱,本分局轄同平路108巷附近好像有人在打群架及疑似有開槍聲音,隨即指派線上警力前往現場查處,執勤員警到達後發現現場留有2部自小客車,無任何民眾在場,初步觀察該2部自小客車窗玻璃遭砸毀,地上並遺留7顆彈殼,隨即通報分局勘察採證人員到場勘察並轉報警察局鑑識中心派員支援。
勘察後於現場共拾獲11顆彈殼,其中1部自小客車上有3處彈孔,無人傷亡。經查係多名男子凌晨2時許到該處民宅敲門找人,屋主不願開門,這些男子就朝屋外該2部自小客車開槍,搗毀窗戶玻璃後逃逸。
案經本分局與臺南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偵六隊共組專案小組積極偵辦,並沿線調閱監視器,鎖定多部涉案車輛,立即派員兵分多路追查,陸續傳訊5名涉嫌人到案並查扣4部涉案車輛,初步掌握涉案對象;開槍嫌犯曾○銘(82年次、籍設臺南市) 在本分局強力查緝壓力下,自知難逃法網,乃表示願意投案,本分局於本(17)日上午派員至約定處所將嫌犯及涉案槍枝(TAURUS九二制式手槍、JP915改造手槍各1枝、子彈5顆)帶回分局偵辦,詢據嫌疑人曾○銘坦承開槍犯行不諱,並供稱係因和被害人有紛爭及其車子於當(16)日凌晨先遭對方砸車,才會夥同其他人至被害人處所砸車並開槍示威,全案訊後先行將主嫌曾○銘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毀損等案解送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偵辦,並陸續傳訊其他涉嫌砸車、毀損案之共犯到案,全案積極擴大偵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