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2-08 21:33:42蔡永源
臺南市警察局第五分局與妻口角燒炭自殺 警調通聯及時救回
【民正新聞記者:蔡永源台南報導】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五分局立人派出所105年12月7日12時接獲曾姓民眾報案,稱丈夫顏○○因與其發生口角,於11月30日6時許,獨自駕駛2**0-R*號福特黑色自小客車離家不知去向。報案人連日來不斷撥打丈夫的手機,均無人接聽,讓家人擔心不已。今日12時20分許,曾女接獲丈夫來電,電話中「要妻子要好好照顧媽媽」,還說「最後一段路他要自己走」等語,而且邊說邊哭泣,好像在交代遺言似的,報案人擔心丈夫有輕生念頭,隨即打110報案。
所長沈振莘接獲報案,立即指揮警員陳建志等4員調閱警政資訊系統,搜尋顏男所駕駛車輛行經路線,並將請勤務指揮中心通報線上警力協尋,並協助緊急調閱通聯位置。經同仁鍥而不舍清查過濾後,發現顏男車輛最後出現位置在南區明興路灣裡路112巷附近,此時勤務指揮中心在調出顏男最後發話位址後,立即通報第六分於灣裡所同仁協助尋找。13時30分接獲灣裡派出所回報在萬年路406巷112號附近找到該車,並在車內發現燒炭自殺的顏男,緊急將人送醫急救,挽回寶貴一命。警方呼籲民眾,一定要珍惜生命,遭遇困境時,請尋求親友或相關單位協助解決,千萬不要貿然尋短,以免造成家人、親友永遠的傷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