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2-08 21:16:57蔡永源
臺南市警察局婦幼隊「校園安全」不落單
【民正新聞記者:蔡永源台南報導】本市某大學校園發生女大學生於學校地下室廁所遭同班愛慕已久的男同學持乙醚摀口鼻攻擊,所幸奮力掙扎逃脫,跑出廁所求救,女大學生經送醫後沒有大礙。當日警方於5小時後,依據現場各項遺留跡證,循線在男大學生家中將之帶回偵辦,男大學生坦承不諱而查獲。
一、臺南市政府警察局婦幼警察隊特別針對校園內易發生危害之地點,提醒
師長及學子注意及參考:
(一)樓梯間。
(二)偏遠教室。
(三)廁所。
(四)停車場。
(五)乏人注意之邊緣運動場地。
二、提醒各學子「校園安全需知」
(一)不要太早單獨到校或太晚離校。
(二)在學校的作息時間應讓父母、親友清楚瞭解。
(三)上廁所或到人少的校區時,應有同學相伴。
(四)在學校遇見沒看過或可疑的人時,應儘速向校警、導師或訓導處報告。
(五)遇離職之教職員工有所邀約,切忌單獨赴約。
(六)在學校上課、放學、午休時間應配合學校作息時間,避免落單。
(七)路過校園死角時,應提高警覺。
(八)注意是否有徘徊校園周圍可疑人物
於校園偏僻角落裡,請各位學生師長及家長叮嚀學子注意自己「人身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