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警察局第一分局尋獲失竊機車
【民正新聞記者:蔡永源台南報導】包先生日前將其所有之重機車停放在臺南市北區公園路(臺南公園人行道)上,離開時雖謹慎將重機車鑰匙取下,但仍遭竊嫌鎖定目標,以自備機車鑰匙竊走重機車。被害人包先生於11月22日22時許前往取車時,驚覺渠重機車竟憑空消失遭人竊取,便至第五分局北門派出所報案。
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一分局莊敬所所長劉智豪得知此案後,遂率領所內同仁立即積極展開調查,經過幾番辛勞查訪及比對多方資料後,循線得知該竊嫌騎乘失竊重機車經常於臺南市仁德區中正路、民安路段一帶活動,遂率同警員吳鎮宇及林進忠至該路段附近實施梭巡埋伏、定點守望以查緝犯嫌到案。便衣埋伏員警於23日上午在仁德區中正路三段附近發現賊蹤再現,惟當時人車眾多,為求縝密行動,遂一路尾隨,俟見時機成熟,迅速前後包夾攔停,依法實施人車盤查,該名竊嫌李○明(56年次、經查有竊盜、毒品、偽造文書等前科)眼見事跡敗露無法掩飾,當場坦承其基於意圖不法之所有以自備鑰匙竊取該部重機車,且向員警表示竊取該部重機車僅供代步使用,警訊後,將其移送臺南地檢署偵辦。
失竊車主包先生表示,對於警方能於報案後12小時內,迅速立即逮獲竊嫌,深表感謝之意,顯見警方勤務落實維護社會治安之決心。另對於員警的專業及機敏細心當場給予最高度的肯定與讚許。
員警受理竊盜案積極偵辦
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一分局東寧派出所於日前接獲吳姓民眾報案,渠擺放在臺南市東區林森路段攤架上所使用之大型遮陽傘遭竊,經警方受理後,副所長王俊雄派遣警員趙翊丞及鄭丁維兩人立即積極偵辦。
趙、鄭2員趕赴案發現場實施勘察探訪,據可靠線索來源得知竊嫌樣貌、特徵及所施用之交通工具,循線追查並通知謝嫌(37年次)到案說明。謝嫌於警詢中表示,當時自以為該遮陽傘是被害人不要而丟棄的,所以才順手撿拾帶走,惟訪查該址為營業場所,並非資源回收處所或垃圾場,經警方調查,發現謝嫌係待被害人放置遮陽傘離開不久,旋即前去竊取,其辯駁之詞顯不足以採信,訊後依竊盜罪嫌移送臺南地檢署偵辦。
失主吳先生在警員通知下,至東寧派出所將大型遮陽傘領回,並向警方表示,甫報案時因自覺失竊物品價值不高,並不期待警方會花費心力替他將該傘找回,未料警方如此積極偵辦,在苦無跡證的情形下,還能實地訪查找尋蛛絲馬跡,在短時間內即迅速破案,頻頻稱讚警方的辦案效率,亦對警方對於民眾的財損無論高低均如此重視感到欣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