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警察局第三分局偵破「國姓大橋水流屍命案」
【民正新聞記者:蔡永源、高國禎台南報導】一、 臺南市政府警察局鑑識中心、刑警大隊偵六隊、第三分局、歸仁分局與刑事警察局南部犯罪打擊中心偵八大隊第3隊共組成聯合專案小組,於2日偵破許姓男子(65年次)渉及槍擊殺人及莊姓男子(66年次)協助棄屍,全案依刑法殺人罪嫌偵辦。
二、 105年9月24日12時30分據發現者報案指稱臺南市安南區安明路4段國姓橋下曾文溪南岸河床,發現有一具疑似穿著青蛙裝浮屍,經本分局前往現場刑勘,發現死者著汗衫、西裝長褲、外穿青蛙裝,長褲左側外有1疊金紙,且眼睛遭膠帶封住,初步研判不排除他殺之嫌,於當日立即採集死者指紋送請刑事警察局緊急比對,確認死者為本局歸仁分局105年9月20日通報失蹤協尋人口「王0泰」,經報請臺南地檢署思股王聖豪檢察官到場相驗,據地檢署檢察官與法醫至現場初部相驗發現死者右腋下有1圓型孔洞、背部腰椎發現另1孔洞,疑為槍傷並通知家屬到場確認身分,遂據以調查並報請地檢署指揮偵辦。
三、 警察局相當重視本案,當晚立即召開專案小組進行偵辦,經通知與死者相關人等到案協助調查,查出死者於105年9月20日11時許,在臺南市永康區租屋處接獲電話後,即持支票並駕駛3***-*Q號自小客車外出後失聯,並證稱死者與安南區男子許0凱有金錢往來,且有聽死者轉述:「許0凱原本於9月19日要拿票換錢交給死者,他們兩人在電話中爆發激烈口角。」
四、 專案小組即刻沿路調閱相關路口數百支監視器及行車紀綠器分析比對,發現死者使用之車輛與許嫌使用之車輛行徑路線有交會重疊,加上許嫌9月20日後即避不見面,顯見其涉案重大,9月25日局長動員全市警力全力協尋死者車輛,於國道8號安定段橋下發現並經鑑識中心採證研判死者係遭槍擊死於車內。
五、 9月26日專案小組不眠不休再搜尋到許嫌名下所有之2輛涉案車輛,惟已於案發後變賣為他人使用,幸經鑑識中心發揮科學鑑驗專長,驗出其中1輛車內有載運屍體之跡證,本案依採獲相關跡證及路口監視器影像,遂報請檢察官核發拘票,因適逢梅姬颱風侵台延宕於9月29日先拘捕莊嫌,10月1日許嫌自知難逃法網,自行到本局刑警大隊投案。
六、 許、莊2嫌到案後,許嫌供稱係與死者處理債務糾紛,與死者在3***-*Q自小客車車內發生口角後並雙方互毆,死者從駕駛座旁空隙取出手槍並持槍抵住許嫌左側胸口,許嫌供稱趁死者開車時不注意趁機反制時,槍枝走火就擊中死者,當時死者尚未斷氣前曾有要求許嫌將手槍丟棄並送醫,惟在棄槍途中即已斷氣身亡;遂夥同莊嫌協助丟棄相關證物並將屍體用竹筏載往國姓橋東側曾文溪上游棄屍,將全案移請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
七、 由於本案人命關天,警察局非常重視,因此統合所有警力,發揮鍥而不捨精神,在本局刑大偵六隊、鑑識中心與本分局偵查隊發揮團隊精神共同偵破,全力遏制暴力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