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9-21 18:28:21蔡永源

臺南市警察局第四分局警備隊為失智老人尋回心愛機車

【民正新聞記者:蔡永源台南報導】105年09月21日10時警備隊警員楊政道與分局司機李青庸,見一位老人(董○全、23年次、失智狀況、住安平區建平一街),神情慌張指稱他到戶政事務所洽公完後,發現他的代步機車不見拜託警察協尋,經警詢問董老伯伯所騎乘機車廠牌、顏色及機車放置位置但老人均說忘記,經楊員帶同董伯伯至區公所及本分局周邊尋找均無所獲,無計可施狀況下經查詢家中電話並去電與董伯伯家人連繫。

查詢董伯伯到何處洽公及騎乘機車廠牌、顏色,得知騎乘藍色輕機車E○○-9○8號且是一部殘障車輛,楊員再度帶同董伯伯至區公所周邊尋找,終於在區公所後面健康三街找到董伯伯心愛車輛,並主動與家人連繫告知董伯伯機車已找到,董伯伯見到找到心愛車輛直點頭感謝警察用心服務,楊員與司機李員主動積極為民服務精神,深獲董伯伯及家屬讚揚。

    分局長邱文亮經常要求警察同仁積極為民服務發揮軟實力,是警察的責任亦是警察義務,對於警備隊優良表現給予肯定,並建請家中有失智老人,分局有指紋建檔服務,家屬多關懷確保安全。

執行105年9月份清道專案

為維護臺南市安平區行人交通安全及通行順暢,臺南市政府警察

局第四分局將於本(105)年9月23日執行清道專案勤務,當日勤務針對安平區育平路(慶平路至永華路2段)、安億路(平豐路至光州路)、建平路(永華路至永華11街)、建平11街(文平路至建平路)、永華3街(永華路至建平11街)等路段及各級古蹟周邊,有下列違規行為者加強取締:

一、未經許可在道路擺設檳榔攤、玩具、衣物、果菜飲食攤(含利用汽、機車販賣物品者)等妨礙交通之違規行為。

二、超出營業(店面)範圍占用騎樓、人行道之商店、汽(機車

修理承售、租賃業、洗車業及其他營業等違規行為。

三、停車格位遭住(商)家利用各類物品占用違規行為。

四、占用道路堆放砂石、建材、廣告、雜物等影響交通之違規行為。

五、在車道或安全島上散發廣告物、宣傳單等影響交通之違規行為。

六、在車道上、車站內等販賣物品妨害交通之違規行為。

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四分局特別呼籲民眾及區內商家、住戶有上記行為者,請先行整理清除完善,共同維護社區環境市容整潔,並落實市政推動之「還路權於行人之騎樓暢通計畫」措施,將牆緣起往外推算1.5公尺內物品清除,一起共創安全、順暢的通行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