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9-20 21:02:15蔡永源
臺南市政府警察局執行105年國家防災日協助海嘯警報試放
【民正新聞記者:蔡永源台南報導】為使大家熟悉海嘯警報,行政院訂於105年9月21日,辦理全國海嘯警報試放,臺南市政府警察局暨所屬學甲分局、佳里分局、第三分局、第四分局及第六分局等沿海警戒區警報臺計32臺,將於是(21)日10時10分執行遠地海嘯緊急警報試放,10時20分解除海嘯警報試放,試放期間,轄內各機關、學校、部隊及民眾,正常作息,不實施人車管制及疏散避難,請民眾不必驚慌。
#海嘯緊急警報音符
一、具語音廣播功能警報器之警報臺:鳴5秒,停5秒,再鳴5秒共15秒後,語音廣播「海嘯警報試放,海嘯警報試放,請所有民眾正常作息,不實施人車管制及疏散避難」內容2次。
二、不具備語音廣播功能警報器之警報臺:鳴5秒,停5秒,反復9遍,共85秒。#海嘯解除警報音符1長聲90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