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警察局第一分局外籍學生遺失皮夾警協助尋獲
【民正新聞記者:蔡永源台南報導】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一分局東寧派出所警員郭俊男,於5日23時許,受理宏都拉斯籍男子等3人來所求助,說明其等人甫入境來臺3日,於5日晚間許從北區開元路搭乘計程車坐到東區勝利路下車,途中因拿出皮夾內地址給司機看,以致於下車時,皮夾不慎遺落在計程車上,因不知道計程車車號,且對臺南市路況不熟悉又不諳中文,皮夾內有自己的證件及信用卡等物,在慌張無助之下來東寧派出所請員警協助是否能找回皮夾。
所內員警郭俊男、周旻毅、陳俊宏等人獲知其報案情形,便熱心積極協助,先以手機LINE透過熟悉西文人士翻譯,深入了解該男等係成功大學新生,剛入境臺灣,今晚21時45分在開元路搭計程車到勝利路下車之後,發現皮夾掉落在該部計程車上面,皮夾內有現金2500元,宏都拉斯身分證,提款卡,信用卡,學生證等重要證件,員警遂載送該男回開元路搭車現場沿路了解該計程車行進路線,比對時間及多處監視器,終於找到該男所搭乘OOO-1500號計程車,經聯繫車行以無線電通知李姓司機,將遺落在車上的皮夾於6日零晨01時送回派出所,由宏都拉斯學生當場認領,警察熱心全力投入,協助尋回失物,深獲宏國學生感激,表示臺灣警察是他見過的最好警察,臨走時特要求合影留念。
資源回收婦人隨意撿拾路邊水果遭民眾提告送辦
德高派出所受理阮姓民眾報案稱於9月1日中午左右,擺放在東區崇善路自宅門前水果遭竊案件。所長知悉後,立即指派專人積極偵辦。員警至現場附近實施查訪並調閱附近店家之監視器畫面,發現有二位老婦人在不同時段涉嫌行竊該處水果,所長隨即擷取該竊嫌畫面及相關特徵資料,交付所內同仁循線追查,以求盡速破案。
據阮姓被害人表示,日前在市場買了三粒菠羅蜜水果(價值新台幣2400元),因為該水果尚未成熟,故放在自家門前水溝蓋上曬太陽來加速它成熟,沒想到會被他人偷走。偵辦員警在所長指示下,依據竊嫌畫面及相關特徵資料循線積極追查,終將二位涉有重嫌之老婦人通知到案說明。
員警調查表示,該竊案許姓竊嫌(女、74歲)行竊一粒菠羅蜜及吳劉姓竊嫌(女、77歲) 行竊二粒菠羅蜜。許姓及吳劉姓兩嫌分別於警詢上均向員警解釋說,平時以資源回收為業,因為當時路過此處,發現路邊水溝蓋上有三粒水果(菠羅蜜),以為是民眾丟棄不要的,又見其水果外觀良好,基於『勤儉之本』,所以才會撿回家中,並沒有存心要偷竊水果的意思。員警聽聞後,雖心生惻隱之心,但竊盜乃公訴罪,無從寬恕。經警訊後,許姓及吳劉姓兩嫌坦承犯行不諱,全案依竊盜罪嫌移送法辦。
追查交通肇事逃逸案
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一分局,日前於105年09月01日接獲報案,黃女聲稱騎乘普通重機車行經臺南市東區崇善路與崇善東路口時,遭不詳人駕駛自小客車碰撞導致受傷。該不詳自小客駕駛於事故地點前50公尺處有停車,但未下車查看肇事後隨即離去,黃女情急下只記得涉案車輛為國瑞白色自小客車,卻未記下該車車牌。
第一分局交通分隊小隊長方志清得知案情後,立即率領隊員 周正泰前往事故現場周遭調閱監視器,然而卻因現場監視器拍攝角度,無法窺得整起事故發生經過,一度讓案情陷入膠著。
分局長張樹德自就任第一分局以來,一直囑咐部署面對民眾案件應摒持著「認真、專注,不放過細節,大案、小案皆需詳查」的精神。遂針特黃女所述該車特徵,一路從東區事故地點調閱監視器至仁德區,並在方小隊長抽絲剝繭下,最終尋得涉案車牌,循線追查並通知涉案人劉男(55年次)於5日早上到案說明。劉男經警詢後坦承不諱,全案依肇事逃逸罪嫌移送法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