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警察局第一分局偵破竊案
【民正新聞記者:蔡永源台南報導】吳姓婦人在結婚後長期遭家暴,於3年前在無法忍先生暴行下,結束這段痛苦的婚姻,其經濟頓時陷入困境並又失去孩子監護權,而終日鬱鬱寡歡,導致在憂鬱症病發時,會不由自主竊取店家物品。經警方積極追查,循線逮捕吳嫌並依法送辦。
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一分局東寧派出所副所長王俊雄、警員鄭丁維,於日前接獲民眾吳先生報案,表示在臺南市東區東寧路上的一家精品店內,遭一名婦女竊取萬寶龍牌香水(價值新台幣2500元),警方受理後,當日立即積極偵辦,經調閱案發現場及竊嫌沿線逃逸之路口監視器,立即鎖定竊嫌駕駛車輛。
警方循線查知該吳姓婦人(68年次)住在高雄市橋頭區,遂立即前往住處查訪,並請其配合到所說明。經吳嫌表示,因與前夫結婚十餘年,屢屢遭到家暴,於3年前在忍無可忍之下與前夫離婚。惟本身無經濟能力下,忍痛將2子監護權讓給前夫之後,吳嫌終日鬱鬱寡歡,因此患得憂鬱症及躁鬱症,在病發時就會不由自主的去偷拿別人的東西,此次案件就是病發時所犯下的。
警方得知後,主動致電報案吳先生向其說明已找到竊嫌,吳先生立即到所了解情案,經警方說明吳嫌犯案動機及患病情形後,被害人吳先生立即與吳嫌達成和解,惟竊盜案乃非告訴乃論之罪,警方依法仍得函送地檢署偵辦。
協助迷路街頭長者返家
八十歲的葉姓老爺爺,於9日早上,從南區住處獨自步行外出,四處行走,終迷路於東區街頭,巡邏員警獲報後,先其帶回派出所休息,再依上衣口袋上繡其姓名及聯繫電話資料,聯絡其家屬前來帶回。
下午擔服轄內巡邏勤務至臺南市東區中華東路3段與崇信街口處理事故後,遇路過民眾報案稱在該路口騎樓下,好像有位老人佇立許久,疑似有迷路情事,請員警前往處理。蔣、簡2員獲報後即前往察看了解,發現該迷途長者無法清楚表明其年籍資料,且身上也未帶有相關身分證明。經蔣員詳看迷途長者身上所穿著衣服,發現上衣口袋上繡有其姓名及聯繫電話,遂立即依其衣服上之聯絡電話聯絡其家屬知情,同時將長者帶回派出所休息等待家屬前往帶回。
家屬到所後向員警表示,其父親(葉00、男、25年次)於今早8時許,從南區住處獨自步行外出後,就不知去向。家屬遍尋一整個早上,皆無音訊。其心情處於萬分焦急,正準備前往報案時,接獲員警通知父親情況後,心中大石終得以放下。家屬對於員警積極處理,為民服務之精神,當場給予肯定及感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