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警察局第四分局漁光路槍擊案
漁光路槍擊案後李○松送醫搶救不治3名男子至黃嫌釣具行旁廣場毀損案
【民正新聞記者:蔡永源台南報導】嫌犯李○松(64年次)與黃○皓(58年次)素有嫌隙,於105年7月30日21時25分許李嫌前往漁光路釣具行尋找黃嫌爭吵後,李嫌旋即返回攜帶槍械,於21時32分許至上記地點,持槍朝黃嫌開槍,擊中黃嫌左手臂,黃嫌隨即持魚刀反擊刺中李嫌手部及腹部,致李嫌傷重送醫急救,現場遺留改造手槍1枝、魚刀1枝等證物,經本分局於當日將黃嫌以殺人未遂罪名移送臺南地檢署偵辦,李嫌在成大醫院持續搶救至8月3日早上7時2分宣告不治,全案持續偵辦中。
於105年8月4日15時許,有3名男子前往找尋黃○皓未遇,心有不甘,徒手把釣具行旁廣場的桌椅搗倒並持鐵椅毀損大門,雖無人受傷且店家未提告訴,本分局仍主動積極偵辦,經清查了解已掌握特定對象,並告誡其家屬應冷靜並尋求正當司法途徑解決,另派員加強該處及周邊巡邏,防止再有後續效應及尋仇等情事發生,以維護社會治安。
苡安文理補習班生參訪第四分局育平派出所
臺南市安平區苡安文理補習班因應讓孩童了解轄區派出所的功能向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四分局申請暑期教學參訪派出所,本分局於接獲申請後,即指派育平派出所為此次校外教學參訪單位。
此次苡安文理補習班參訪師生計25名,於105年08月05日上午10時至育平所參訪,經由所長王高邦指派警員葉國信、警專實習生徐子原等2人擔任講解員並陳列各項警用裝備供來訪師生聆聽及了解。本次參訪主要內容為「預防犯罪宣導」、「交通安全」及「警用裝備展示」。利用簡單的口語讓小朋友了解自身保護,並藉由小朋友約制父母親避免交通違規行為的發生,以達交通安全的目的。而後利用問答題的方式讓學生能夠簡單的了解家暴、婦幼安全等內容。最後再藉由警用裝備的介紹並讓小朋友實際穿著,對小朋友們來說都是新鮮的第一次,小朋友喜悅之情溢於言表,個個笑到合不攏嘴。並由分局秘書室發給宣導文具(墊板、鑰匙圈)整個參訪過程圓滿結束。
第四分局分局長邱文亮表示有鑒於目前兒童受虐及交通安全甚至青少年犯罪年年齡層下降等社會問題層出不窮,希望透過向下紮根的方式,讓孩童了解到如何保護自身的安全,並透過派出所的參訪,讓孩童了解派出所的存在的目的,以達深根社區的目的並降低青少年犯罪機會的發生。
執行105年8月份清道專案
為維護臺南市安平區行人交通安全及通行順暢,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四分局將於本(105)年8月9日執行清道專案勤務,當日勤務針對安平區育平路(慶平路至永華路2段)、安億路(平豐路至光州路)、建平路(永華路至永華11街)、建平11街(文平路至建平路)、永華3街(永華路至建平11街)等路段及各級古蹟周邊,有下列違規行為者加強取締:
一、未經許可在道路擺設檳榔攤、玩具、衣物、果菜飲食攤(含利用汽、機車販賣物品者)等妨礙交通之違規行為。
二、超出營業(店面)範圍占用騎樓、人行道之商店、汽(機車
修理承售、租賃業、洗車業及其他營業等違規行為。
三、停車格位遭住(商)家利用各類物品占用違規行為。
四、占用道路堆放砂石、建材、廣告、雜物等影響交通之違規行為。
五、在車道或安全島上散發廣告物、宣傳單等影響交通之違規行為。
六、在車道上、車站內等販賣物品妨害交通之違規行為。
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四分局邱分局長文亮特別呼籲民眾及區內商家、住戶有上記行為者,請先行整理清除完善,共同維護社區環境市容整潔,並落實市政推動之「還路權於行人之騎樓暢通計畫」措施,將牆緣起往外推算1.5公尺內物品清除,一起共創安全、順暢的通行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