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7-23 09:06:20蔡永源

臺南市警察局交通大隊東區榮譽街部分道路將實施交通管制

辦理「東區榮譽街(大同路二段至大同路二段449巷口)及中華東路三段中華陸橋下路面改善施工」,請用路人提早因應改道行駛,部分道路將實施交通管制

    【民正新聞記者:蔡永源台南報導】臺南市政府工務局為辦理「東區榮譽街(大同路二段至大同路二段449巷口)及中華東路三段中華陸橋下改善施工(遇雨順延)」,將於105月8月1日(星期一)至105年8月2日(星期二)間封閉該路段進行路面刨鋪及柏油澆置作業,施工期間將採單側雙向通車。車輛行經施工區域,請依既有指示牌面及施工單位所設導引牌面說明行駛或提早改道行駛,並遵守管制人員導引,以確保行車安全。

    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表示,施工期間進行車道封閉採調撥通行,實施交通管制範圍及周邊道路勢必會造成車輛壅塞狀況;因此交通警察大隊將透過警察廣播電臺及地方電臺隨時播報附近道路路況,提醒駕駛人行經該管制路段時,提早改道,亦請車輛駕駛人遵從管制人員指揮與疏導,以維交通安全及行車順暢。

臺南市政府警察局將加強永康區中華路永康陸橋往奇美醫院方向下橋處違規左轉取締工作

     永康區中華路永康陸橋往奇美醫院方向下橋處,於每日7時至9時及17時至19時汽車禁止左轉,近期該處常因左轉車占用內側車道,致上、下班尖峰時段車流造成壅塞回堵情事,本局將加強該路段違規左轉車輛取締工作,以維行車順暢,並請用路人於每日7時至9時及17時至19時行經該路段時,切勿占用內側車道進行左轉,欲左轉者,可至永康區中正南路52巷口處進行左轉。

聞消防車、救護車、警備車不立即避讓,及在後跟隨急駛均有處罰

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5條1項11款規定,聞消防車、救護車、警備車、工程救險車、毒性化學物質災害事故應變車之警號,在後跟隨急駛,或駛過在救火時放置於路上之消防水帶,處新臺幣600元以上1,800以下罰鍰。另同條例第45條2項規定,聞消防車、救護車、警備車、工程救險車、毒性化學物質災害事故應變車之警號,不立即避讓者,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3,600元罰鍰,並吊銷駕駛執照。

又「交通安全規則」第93條第2項規定,消防車、救護車、警備車、工程救險車、毒性化學物質災害事故應變車執行任務時,得不受前項行車速度之限制,且於開啟警示燈及警鳴器執行緊急任務時,得不受標誌、標線及號誌指示之限制。及同規則第113條規定,消防車、警備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外交部禮賓車、公用事業機構之工程車、垃圾車及傳遞郵件電報等車輛,於執行任務時,其臨時停車及停車地點得不受前二條之限制。但公路主管機關、市區道路主管機關或警察機關另有特別規定者,應依其規定。

目前交通法令規範消防車、救護車、警備車、工程救險車、毒性化學物質災害事故應變車,執行任務時,除行車速度不受限制,亦不受標誌、標線及號誌指示之限制,且臨時停車及停車地點亦均不受限制,另用路人於道路上聞消防車、救護車、警備車、工程救險車、毒性化學物質災害事故應變車之警號,亦應立即避讓,且不得在後跟隨急駛。

警察局呼籲所有用路人,消防車、救護車、警備車、工程救險車、毒性化學物質災害事故應變車執行任務,均係保護人民生命、財產之安全,聞上開車輛之警號及聲響時,應立即避讓,使上開車輛能儘速急駛到現場進行救護,早一分到場處理,就少一分之損壞,增加救護之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