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警察局第四分局辦理105年度義警安平中隊幹部訓練
【民正新聞記者:蔡永源台南報導】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四分局於105年7月20日下午假安平區衛生所2樓大會議室舉行105年度義勇警察安平中隊幹部訓練暨常年訓練講習。
安平區衛生所護理長楊顏禎講授緊急救護常識及心肺復甦術操作教學,該分局郭副分局長耀楨講授民防團隊編組訓練演習服勤及支援軍事勤務辦法,分局教官李文男教授執行任務之自衛及制伏歹徒之應用技術。此外,該分局有鑑於全民國防教育的重要性,特別遴聘臺南市後備指揮部黃明生教官講授「全民國防教育」,課中黃教官針對國軍在災害防救中的角色作分析與研討,以提高民眾對國軍的認知。
分局長邱文亮於訓練講習中,對於義警犧牲奉獻,平時不求回饋協助分局維護治安、交通之默默付出,首先表達慰問感謝之意。並請協勤民力不分彼此,在協勤時或任何時刻,有任何問題,隨時歡迎與派出所或分局聯繫反映。
安平派出所辦理社區治安座談會
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四分局安平派出所於105年7月19日假安平區平安里活動中心舉行社區治安座談會議,會議由平安里里長蔡陳阿麗,及安平派出所所長陳榮吉主持,邀請轄區里民共襄盛舉。會議中除了為當地居民實施防竊、防搶、防詐騙、反毒及婦幼工作安全宣導外,並鼓勵社區民眾在住家裝設監視錄影系統,共同關心社區治安。強化警民合作,運用無限民力協助警方打擊犯罪,維護社區居民居家安全,共同維護地方良好治安環境。
本次會議邀請第四分局副分局長余豐展蒞臨指導,會中由安平派出所所長陳榮吉先就轄區治安、交通狀況向里民做說明,並由分局偵查隊長許振昌及防治組、交通組等業務單位列席,針對防竊、防搶、反詐騙、反毒品、家庭暴力防治、性騷擾防治、防制酒(危)駕、交通違規零容忍及行車安全等近期治安、交通狀況,及行車安全等常識進行宣導。鑒於近來詐騙案件頻傳,民眾財物損失甚鉅,副分局長余豐展也特別針對反詐騙議題及各種詐騙手法,做深入之解析及宣導。
因為在場里民以老年人居多,余副分局長特別以詼諧幽默的口吻,以更貼近民情的宣導方式,讓在場民眾深入瞭解詐騙案件的手法。最後由本分局安平派出所所長陳榮吉、偵查隊隊長許振昌等人,在會中回應里民關於治安及交通方面各項疑問。本次社區治安座談會內容精闢生動,警民間互動氣氛熱烈、發言踴躍,深獲參與民眾好評。 第四分局分局長邱文亮表示,所謂「警力有限,民力無窮」未來將持續定期舉辦治安座談會,藉由整合地方、民間社團、社區里民等多元資源力量,凝聚社區意識,強化警民合作,共同打擊防制犯罪,淨化社區治安。
婦人尋短輕生獲報立即前往搶救
本(7)月20日19點32分許女子林○珍(49歲),住臺南市永康區住家在附近攔下計程車前往四草大橋下,下車後獨自一人走往海邊,附近攤販發現該名女子行跡怪異怕生意外隨即報警處理,安平派出所巡佐林豐智、警員黎大君、警專實習生詹智展獲報後立即驅車前往,林員等三人到達觀夕平台海邊後發現林女已走入海中有一段距離,該三名員警當下眼看情況危急顧不得本身安全立即卸下裝備並衝向海上緊緊將林女抓住,不願隨警方上岸。
林等三員為了解除林女險境立即將林女連拖帶拉的拉回到岸邊,處理員警更是好言勸說但林女仍不為所動,警方只好依警職法將其強制帶回保護管束。經檢視其身上攜帶物件均無法得知該女子身分,惟身上只有一張臺南市民卡,經警方調閱戶役政資料逐筆比對查證,終於在二十幾筆資料中比對出該女子身分,立即聯繫家人拿換洗衣物至所更替,待其家人到所後,隨即由其家人將其護送回家代為照護。
據林女丈夫向警方透露其妻子患有憂鬱症,之前就曾有過多次輕生念頭與舉動,此次林女又不告而別著實讓家人都十分擔心,深怕再次做出傻事,而對於其妻子折騰警方許久也感到不好意思但同時非常感謝警察幫忙。安平派出所巡佐林豐智、警員黎大君、警專實習生詹智展待林女離開後雖然覺得十分疲憊,但心中也感到感到一絲安慰。
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四分局分局長邱文亮指出,林等三員接獲報案發現該女子跳海尋短輕生並即時挽救其生命,處理過程機警應變得宜,成功防止憾事發生,事蹟足堪表率。
將於7月22日執行暑期擴大防制危險駕車勤務
青少年學子兩個月的暑假假期已經展開,內政部警政署為展現警察強力執法決心,特頒訂暑期全國各單位共同防制危險駕車勤務時段,於6月30日起已經正式啟動,另將於7月22日、8月13日全國同步執法,以冀提高部署密度及擴大執行層面,還給用路人安心的交通環境。
第四分局將於7月22日執行暑期擴大防制危險駕車勤務,結合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保安警察大隊、刑事警察大隊及鄰近分局(第六分局)共同聯防危險駕車行為,針對轄內各聯外道路及易發生危險駕車路段,規劃路檢點執行擴大防制危險駕車勤務,加強攔查、取締無照駕駛、闖紅燈、危險駕車、酒後駕車等違規行為,並就轄區內青少年經常聚集場所、飲酒場所加強防制,提高勤務部屬密度,降低交通事故發生。
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危險駕駛或惡意逼車行為均得處新台幣六千元以上兩萬四千元以下罰鍰,多輛汽、機車集結行駛於道路致生往來通行安全時,更可能違反刑法第185條妨害公眾往來安全罪,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第四分局分局長邱文亮呼籲家長多鼓勵子女從事正當休閒活動,加強關懷孩子生活圈及交友情形,避免青少年深夜遊蕩或參與危險駕車行為,另駕駛人駕駛車輛應遵守交通規則,勿有僥倖心態,共同維護用路人行車安全、安寧及順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