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警察局第三分局實習學生 協助學長共同緝獲毒品現行犯
【民正新聞記者:蔡永源、高國禎台南報導】 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三分局安順所警員朱文棟、警員吳爵宏及實習生林益全於日前擔服夜間巡邏勤務時,行經安和路二段發現一名男子騎乘機車未戴安全帽,欲將其攔下盤查,男子見警方攔查隨即加速逆向逃逸,警方見男子形跡可疑便尾隨追緝,警方之巡邏車隨即打橫於巷子中阻擋該名男子去向,該名男子見無法逃逸,因此下車接受警方盤查。
於追緝過程中,警方發現該名男子隨手將一包不知名物體丟棄,在朱員及吳員命該名男子下車接受盤查時,實習生林員眼尖亦迅速將該被丟棄之物品(菸盒一包)拾回,並質問該名男子為何要丟棄該物、內容物為何?郭姓男子當場坦承菸盒內藏有安非他命及吸食器,且為自己所有,為了躲避警方查緝、一時緊張才將菸盒丟棄,警方遂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之現行犯將郭男帶返所內偵辦。
警方調查郭嫌有多筆毒品前科,於製作筆錄時更向警方求情表示渠為家中經濟支柱,請警方手下留情,惟本案係當場逮捕現行犯,並有毒品及吸食器等證據,郭嫌仍遭依法送辦。本案除巡邏員警發掘可疑、立即實施盤查;實習生亦能夠快速臨場反應,協助學長控制現場,亦是難能可貴。
無業遊民行竊超商鹿茸酒
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三分局海南派出所警員王泰翔、謝安庭,擔服巡邏勤務,行經海佃路一段158巷口附近,巡邏人員發現該處巷口地上躺臥一名男子,警方因擔心該男子而上前了解關心,發現該謝姓男子本身為毒品列管人口且剛因案出獄而現無業;警方發現謝男渾身酒味而向其詢問:你身上都沒錢吃飯還有錢買酒喝,就是都沒錢買東西吃,所以才到超商選擇偷酒喝,因為喝了酒後就不會覺得會餓了。警方原以為是說笑的,結果警方心想超商就在前面於是拿該酒瓶向超商店員詢問才發現謝嫌說的是真的。
謝姓竊嫌向警方表示,因自己剛出獄且家人因其吸食毒品而不願理他,所以才步行至本轄,覺得肚子餓了,便利用超商店內人潮多的時候下手偷酒藏放於褲子內,以為喝醉後肚子就不會餓了。該男子經警方帶案返所偵訊後依法移送偵辦。
監視器建功 第三分局立破清晨車禍肇逃案
12日凌晨第三分局獲報在同安路132號前有民眾步行遭後方車輛撞 擊,駕駛人肇事後逕行離開現場,警消人員到場迅即將傷者吳姓女 子送醫急救,經院方搶救多時宣告不治,三分局獲報十分重視,立 即擴大搜索及調閱監視器分析比對,查獲肇逃黃姓男子依法究辦。
本案發生在雨天暗夜清晨,吳姓女子撐傘步行於同安路段,遭不詳 車號駕駛人撞擊倒地,該駕駛人肇事後未作停留立即逃離現場,三 分局獲報到場經救護傷患後,由偵查隊鑑識人員及交通分隊立即勘 察採證並循線擴大調閱沿途監視器及車辨系統分析比對,在最短時 間比對到車號**E-6**5自小客車涉有重嫌,再從車籍身分循線查 獲涉案駕駛人為一黃姓男子,黃男到案自陳只有撞到東西但不知撞 到行人,惟監視器影像及科技採證明確,足以還原事故現場讓肇事 者無所遁形;有關本案肇事責任刻由三分局依現場勘察採證相關資 料,比對監視器影像,使黃男無法狡辯卸責,並坦承因視線不佳未注 意前方行人動態而肇事,訊後將黃男依刑法公共危險及過失致死移送 偵辦。
疑夫外遇欲割腕跳圳溝尋短即時勸阻救護
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三分局安順派出所警員陳宏輝、周仲廷等2員日前擔服深夜巡邏勤務接獲民眾報案,稱培安路上有1名女子持美工刀割腕要跳圳溝自殺,陳、周等2員立即趕赴現場,經耐心勸說後傅女將美工刀交給警方,家屬對於員警熱心協助及時搶救傅女一命甚表感激。
據了解傅女住中西區,因看見丈夫與女性友人一起吃飯,懷疑丈夫外遇,與丈夫吵架後,渠丈夫外出至安南區培安路找友人訴苦,傅女得知亦趕過來與丈夫又發生爭吵,遂持美工刀以割腕方式威脅自殺,並在培安路大圳溝旁作勢要跳入大圳溝,員警趕到後怕其跳入大圳溝內,亦通知119消防局派員到場待命救護,最後在警方及家屬耐心勸說後傅女將美工刀交給警方,傅女因手腕有多處美工刀割傷痕跡,隨即由119救護車送奇美醫院救治,本案幸經安順派出所員警及消防人員及時趕到搶救,挽回一條寶貴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