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警察局交通大隊表示白線不依規定停車也是違規
【民正新聞記者:蔡永源台南報導】有許多民眾陳情反映為何將車輛停放在白線上,仍遭違規取締及拖吊。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表示,駕駛人在白線停車如有「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56條第1項第5或6款情事,仍屬違規,將處罰汽車駕駛人新臺幣600元以上1200元以下罰鍰。違規情形有下列三種:
第一是占用機(慢)車優先車道或一般車道等顯有阻礙車流之情形,這種情形會出現在道路外側路面邊線(白實線,線寬為15公分)之路肩很窄,寬度不夠停放車輛,致使車輛有部分會占用車道,而妨礙其他人、車通行。
其次是逆向停車,雖然路面是白色實線,用路人仍應依順行方向停車,不可任意停放。
第三為不緊靠道路右側停車,在道路上停車除有停車格位,應依劃設格位停放,不然就應緊靠路面邊緣或緣石停放,臨時停車其右側前後輪胎外側距離緣石或路面邊緣不得逾60公分,但大型車不得逾1公尺,停車時則不得逾40公分,否則也是違規。
臺南市自4月15日委外民間拖吊,民眾可自臺南市違規車輛拖吊查詢網(http://tow.tainan.gov.tw)查詢違規車輛拖吊位置,該網站民眾亦可於手機或者進入市政府、警察局等相關網站連結查詢。
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表示,配合委外民間拖吊,將持續針對「併排停車」、「人行道停車」、「消防車出入口」、「汽車占用機車道」、「公共汽車招呼站」、「交叉路口」、「逆向停車」等7項嚴重影響交通安全、妨礙他人通行及市容景觀等違規列為重點取締拖吊項目。
另分析違規停車較為嚴重之執行熱區如下:中西區:北門商場、臺南火車站、五條港、赤崁樓、西門商圈、孔廟、假日花市、五妃廟、臺南大學、武聖夜市。北區:好市多、花園夜市、臺南公園、開元市場、成大城、成大醫院。東區:成功大學、東寧路商圈、南紡夢時代、後甲國中、國賓影城、東門城、東門路商圈、文化中心、市立醫院。仁德區:奇美博物館、仁德交流道周遭商圈、仁德區中山路。
針對民眾對警方執法疑義,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表示,將要求員警執法應注意比例原則,杜絕執法爭議,同時也呼籲所有汽、機車駕駛人切勿貪圖一時之便而任意停車,共同維護行車安全與順暢。
自小客車勿任意行駛機車優先道
依「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174條之1規定,機車優先車道標線,用以指示大型重型機車以外之機車優先行駛之車道,其他車種除起步、準備停車、臨時停車或轉向外,不得橫跨或占用行駛。
另「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99條規定,機車行駛之車道,應依標誌或標線之規定行駛;無標誌或標線者,依下列規定行駛:
一、 在未劃分快慢車道之道路,應在最外側二車道行駛;單行道應在最左、右側車道行駛。
二、 在已劃分快慢車道之道路,雙向道路應在最外側快車道及慢車道行駛;單行道道路應在慢車道及與慢車道相鄰之快車道行駛。
警察局統計104年舉發自小客車及機車違規行駛車道計有880件,其中自小客違規行駛機慢車優先道取締850件、機車行駛內側快車道(禁行機車)30件,為減少汽、機車因相互爭道發生交通事故,請汽、機車確依規定行駛車道,減少汽、機車互相交織。
機慢車優先道係規劃給機車及腳踏車行駛之車道,其他車種除起步、準備停車、臨時停車或轉向外,不得橫跨或占用行駛,避免因汽、機車爭道而發生事故致生憾事。
警察局呼籲所有自小客車及機車駕駛人,切勿因貪圖一時的方便及搶快而任意跨越車道行駛,以確保本身安全。
辦理「安南區公學路五段東側(十二佃路至公學路五段697巷口)路面改善施工」,請用路人提早因應改道行駛,部分道路將實施交通管制
臺南市政府工務局為辦理「安南區公學路五段東側(十二佃路至公學路五段697巷口)路面改善施工(遇雨順延)」,將於105月7月18日(星期一)至105年7月19日(星期二)間封閉該路段進行路面刨鋪及柏油澆置作業,施工期間將採單側雙向通車。車輛行經施工區域,請依既有指示牌面及施工單位所設導引牌面說明行駛或提早改道行駛,並遵守管制人員導引,以確保行車安全。
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表示,施工期間進行車道封閉採調撥通行,實施交通管制範圍及周邊道路勢必會造成車輛壅塞狀況;因此交通警察大隊將透過警察廣播電臺及地方電臺隨時播報附近道路路況,提醒駕駛人行經該管制路段時,提早改道,亦請車輛駕駛人遵從管制人員指揮與疏導,以維交通安全及行車順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