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7-12 21:57:37蔡永源
臺南市警察局第二分局阻止失戀少女跳河輕生
【民正新聞記者:蔡永源台南報導】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中正派出所所長林盟爵、警員李宗昇於(8)日深夜執行巡邏勤務,接獲110通報有一女子在環河街與尊王路口運河附近旁欲輕生,員警立即趕赴現場,抵達時,見女子雙手抓住護欄正欲跨躍跳河自盡,員警快步向前與其表哥及時合力將女子拉回運河邊,成功化解自殺危機。
25歲楊姓女子因其男友提出分手之語,心情不佳借酒消愁,欲跳運河尋短,在員警及其表哥勸阻下,仍神識不清,喃喃自語,員警恐再生意外,於是與楊女表哥步行陪同返回其中西區金華路租屋處,並通知其家屬到場照料,嗣後,並製作「自殺未遂個案通報單」轉知臺南市政府衛生局及社會局相關單位追踪處遇。
社會局同時呼籲民眾要珍惜生命,勇敢求救並非弱者行為,自殺不能解決問題,若遇人生瓶頸,不應以自殺方式尋求解決,若需諮商服務可撥打生命線1995或張老師1980,請求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