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一分局行竊機車置物箱財物遭車主人贓俱獲
【民正新聞記者:蔡永源台南報導】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一分局東門派出所,於30日晚間20時許獲報,東區大同路1段197巷內,有一女子行竊機車置物箱內財物,線上員警立即趕往現場將涉嫌竊盜案件陳姓女子帶返所偵辦。
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一分局東門派出所,於30日晚間20時許獲報,東區大同路1段197巷內,有一女子行竊機車置物箱內財物,線上員警立即趕往現場將涉嫌竊盜案件陳姓女子帶返所偵辦。
據員警調查表示,陳嫌於當時該巷弄內步行閒逛,發現停於路旁重機車之置物箱沒有闔上關好,當下查看四周環境皆無路人情況下,徒手打開其機車置物箱,竊取零錢包內金錢,現金新台幣200元,得手後將其金錢放入褲子右側口袋內,再將零錢包丟回置物箱內。此犯案過程剛好被池姓被害人走回現場時親眼目睹,並向陳嫌大聲喝止,阻其離去,馬上報警處理。線上員警獲報到達後,據被害人之指證歷歷及調閱案發附近住家監視器畫面佐證,陳嫌當場百口莫辯,主動將身上所竊得現金新台幣200元交付查扣,員警遂將陳女依竊盜罪嫌帶返所偵辦。
經員警詢問陳嫌為何要竊取機車置物箱內財物,陳嫌回應說,因為找不到工作,肚子很餓,身上沒有錢可買飯吃,所以才會去行竊,以求溫飽。在得知陳嫌生活困境後,員警便自掏腰包買麵包來讓陳嫌食用止飢,並向陳嫌勸說,日後勿再犯案。全案經警詢後,陳嫌坦承竊盜犯行不諱,依竊盜罪嫌移送臺南地方法院檢察署辦理。
據員警調查表示,陳嫌於當時該巷弄內步行閒逛,發現停於路旁重機車之置物箱沒有闔上關好,當下查看四周環境皆無路人情況下,徒手打開其機車置物箱,竊取零錢包內金錢,現金新台幣200元,得手後將其金錢放入褲子右側口袋內,再將零錢包丟回置物箱內。此犯案過程剛好被池姓被害人走回現場時親眼目睹,並向陳嫌大聲喝止,阻其離去,馬上報警處理。線上員警獲報到達後,據被害人之指證歷歷及調閱案發附近住家監視器畫面佐證,陳嫌當場百口莫辯,主動將身上所竊得現金新台幣200元交付查扣,員警遂將陳女依竊盜罪嫌帶返所偵辦。
經員警詢問陳嫌為何要竊取機車置物箱內財物,陳嫌回應說,因為找不到工作,肚子很餓,身上沒有錢可買飯吃,所以才會去行竊,以求溫飽。在得知陳嫌生活困境後,員警便自掏腰包買麵包來讓陳嫌食用止飢,並向陳嫌勸說,日後勿再犯案。全案經警詢後,陳嫌坦承竊盜犯行不諱,依竊盜罪嫌移送臺南地方法院檢察署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