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警察局新營分局柳營牛奶節實施交通疏導管制
【民正新聞記者:蔡永源台南報導】105年6月25日9時至15時30分,臺南市柳營區公所於本轄柳營區旭山里尖山埤江南渡假村舉辦「2016年柳營牛奶節」活動,為使「2016年柳營牛奶節」活動能順利舉行,將實施交通疏導管制,疏導管制路段如下:
一、南110線(德元埤大道由南81線至165線路段)為停車接駁路段,管制期間僅開放最內側車道通行,其餘車道作為停車及民眾接駁用。
二、南106線及南107線(由165線至江南渡假村路段)實施單向進出管制。
新營分局特別呼籲,若用路人趕時間,請避開活動會場周邊道路,以免延誤行程;另為維護活動會場周邊交通秩序及安全,於會場及周邊道路將全面實施交通疏導及管制措施,以有效維持交通秩序,並請用路人行經活動會場周遭道路時,減速慢行並配合本項交通疏導及管制措施,以共同維護交通順暢與安全。
6月25日執行局頒防制危險酒後駕車
臺南市政府警察局新營分局將於105年6月25日執行局頒「防制危險駕車」暨「取締酒駕」專案勤務,當日專案勤務並針對轄區各主要道路、易肇事路段全面稽查、攔檢取締危險駕車及酒後駕車等違規行為,以維大眾安全。
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6000元以上24000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
一、在道路上蛇行,或以其他危險方式駕車者。
二、行車速度,超過規定之最高時速60公里。
三、拆除消音器,或以其他方式造成噪音者。
前項情形因而肇事者,並吊銷其駕駛執照。
二輛以上之汽車共同違反第一項規定,或在道路上競駛、競技者,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30000元以上90000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及吊銷其駕駛執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