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6-07 21:43:15蔡永源
新竹縣警察局竹東分局路檢查獲3公尺獵槍
【民正新聞記者:蔡永源、蔡寶滿新竹縣報導】竹東分局下公館派出所所長林崇印帶班與警員林彥華、高智新於105年6月4日夜間在下公館派出所前實施全國性取締酒後駕車路檢勤務時,攔查一部自小客,駕駛陳姓男子(20歲,具有原住民身分)見警方盤查神色慌張,警方目視嚇然發現在駕駛座下方藏有一把獵槍,長達3公尺長。
一開始陳男辯稱有向桃園警方申請自製獵槍執照,但槍照不小心遺失了,後來又說有去申請但槍照還沒下來等語,反覆其詞,員警見陳男言詞閃爍,遂帶返派出所調查清楚,最後陳男自知難逃警方查緝,坦承沒有自製獵槍執照,警方後來又在自小客後座的背包內查獲喜德釘(火藥)21顆、鋼珠53顆,陳男於訊問筆錄時向警方供稱該獵槍是自己製造的!全案依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第20條移送竹東分局裁處。
下公館派出所所長林崇印表示,民眾如具原住民身分者可依法向主管機關申請許可狩獵、申請許可自製獵槍,供特殊生活之用,切勿為了貪圖自身利益違法狩獵,以身試法得不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