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5-29 21:20:39蔡永源

臺南市工務局成功路將於8月執行路平專案

【民正新聞記者:蔡永源台南報導】賴市長第一任上任之初,即多次宣示推動道路整平的決心,除強力要求「路平專案路段禁挖3年、管線單位回填時只能有色差不能有高低差、落實逐案現場會勘完工接管」,並結合台南地檢署不定期參與各項道路抽驗稽核工作,以防範不法,確實掌握道路品質與安全;更要求市府工務局自100~104年,每年編列預算35億元,至今已投入17.8億元的經費執行路平專案,改善了如永成路、濱南路、府前路等共136公里長度的市區重要幹道,預計於105年度針對成功路、大同路、安吉路33條路段將再投入4.27億元執行路平專案,以超越高速公路的等級,建構台南安全道路交通網,提供市民安全回家的路。

其中近期民眾反應成功路路面不佳,市府工務局為改善該路面共分成3階段進行,成功路整段長度約1.8公里,第1階段先針對成功路(公園路至西門路三段)進行改善,該路段已於104年度路平專案辦理改善完畢,第2階段則配合內政部營建署污水下水道工程分標之完成期程,針對成功路(站前圓環至公園路),已納入105年度路平專案,預計將於8月份進場施工改善,第3階段再針對成功路(西門路至臨安路二段)延續辦理改善。

本市路平專案,是以10公分厚度瀝青混凝土分層銑刨鋪設,並事先協調各管線單位配合人手孔蓋先行下地減量,未能下地減量的孔蓋以調整與路面齊平方式辦理,施工時並針對路面橫坡、縱坡重新調整,以利洩水;並對老舊、風化破損的中央分隔島進行更新,美化都市景觀;鋪設期間並由專業人員駐廠監造,確保鋪設材料品質;完成鋪設後須路面降溫到50度以下或封閉6小時養護,提高路面使用年限;要求完工後須通過平整度檢測,平坦度標準差需小於2.4mm,較高速公路要求更為嚴格;而因路平路段均事先經過管線協調配合,完工後原則3年內禁止管線挖掘,維持道路平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