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警察局員警為民服務獲公開表揚
【民正新聞記者:蔡永源台南報導】臺南市政府警察局於昨(19)日局務會議中,公開頒獎表揚105年4月份員警好人好事優良事蹟,計15件25人。市警局局長陳子敬表示,表彰員警優良的為民服務事蹟,代表意義深遠,盼全體員警能夠見賢思齊,加強為民服務工作,建立民眾對警察的信心,以提升本市整體優質的警察形象。此次接受表揚之員警優良事蹟摘述如下:
1、
新營分局太宮派出所巡佐翁仲南及警員王志煌等2員,於105年4月 1日擔服巡邏勤務,獲報新營區舊廍里急水溪產業道路上停放1 輛自小客車,該車車內散發出陣陣濃煙。翁等2員到場後,發現該輛 自小客車車窗緊閉,門縫中散發出陣陣濃煙,並有1名男子躺在駕駛 座上;另副駕駛座上有1只鐵盆,盆內正燃燒木炭。翁等2員發現車 門未上鎖,立即打開車門將該男子拉出,並施予簡易心肺復甦術。 俟救護車到達後,立即將該男子送醫急救,及時挽回該男子寶貴性 命。
2、 白河分局白河派出所警員沈美瑩,於105年3月27日下午結束 交整勤務返所途中,在白河區中山路與裕農路路口發現1名老翁在道 路上遊蕩穿梭,時值交通巔峰時刻,往來車輛紛紛急按喇叭閃避, 場面險象環生。沈員見狀立即將老翁帶至路邊安全處,經詢問後發 現老翁雙眼無神、反應遲鈍,無法清楚表達自己姓名,疑有失智現 象,遂將其帶返所查證身分。適逢晚餐時間,值班警員林哲弘乃提 供熱開水與便當讓老翁食用,林員除安撫老翁激動情緒外,並細心 檢視老翁身上有無識別物品。果然在老翁背後發現1張已模糊退色的 電話貼紙,經以人臉辨識系統進行交叉比對,查出該老翁為姓葉嘉 義縣中埔鄉人,因貼紙上之電話數字已模糊不清,經林員鍥而不捨 嘗試撥打數十通相似之電話後,終於找到老翁家屬並取得聯繫。家 屬語帶哽咽表示已在鄰近地區尋訪老翁多時,但苦無老翁蹤跡,又 擔心其發生意外,已準備向警方報案協尋。幸有沈等2員及時尋獲老 翁,讓其得以返家團圓,深表感激。
3、 學甲分局督察組巡官趙駿清,得知民眾陳顏婦人於105年3月 28日意外落水身故,遺留年邁母親及3名瘖啞子女。由於家中僅靠 陳婦及其兒子等2人打零工補貼家用,收入極不穩定。陳婦身故後, 家庭生計頓時陷入困境且家屬無力負擔陳婦喪葬費用。巡官趙駿清 於臉書網站獲知有地方善心人士發起募捐喪葬費用義舉,即主動聯 繫捐購棺木費用新臺幣1萬2,000元,並委請將富派出所同仁代為轉 交募捐人士,俾利家屬辦理後事,趙員恤孤濟貧、助人為懷,主動 捐贈善款,展現急難救助、為民服務之熱忱,深獲民眾肯定及讚 揚。
4、 善化分局防治組警員張恆嘉,於105年4月20日配合移民署嘉 義市專勤隊至嘉義縣大埔鄉圍捕逃逸外勞,張員眼尖發現1名外勞逃 竄,立即趨前追捕,並將該外勞緝捕壓制在地。因該外勞極力反 抗,並使勁反咬,致張員右手臂瘀血紅腫及左手指擦傷。張員仍隱 忍傷痛不願放手,雙方僵持約3分鐘,俟支援警力到場,再將該外勞 逮捕移送。本案計查獲越籍逃逸外勞5名,大陸人士非法工作者5 名,已分別依違反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就業服務法 移送嘉義地檢署偵辦,張員本於警察人員天職與使命,於緝捕外勞 過程中雖遭反咬受傷,仍負傷將人犯制伏逮捕到案。
5、 新化分局新化派出所巡佐黃國龍及警員朱唐緯等2員,於105年 4月20日擔服巡邏勤務,獲報在信義路有婦人持菜刀在路上閒晃, 亟需警察處理。黃等2員到場後,發現該婦人情緒失控,持刀沿街揮 舞。黃員乃與唪口派出所支援警力持棍告誡陳女放下菜刀,惟陳婦 不從且持刀加速逃跑,經警方追至中山路教會前時,朱員俟機從背 後緊抓陳婦雙手,並由黃員以齊眉棍敲擊陳婦持刀之左手,但陳婦 仍緊握菜刀不放,朱員遂將陳女壓制在地將菜刀奪下。陳婦因情緒 已高度失控,另持醬油瓶攻擊員警,朱員見狀再次將陳婦壓制在 地,俟救護車到達後將陳婦強制送至成大醫院就醫,並通知陳婦丈 夫到院照料。
6、 新化分局新化派出所警員劉怡伶,於105年4月4日擔服值班勤 務,接獲計程車司機到所報案表示,有1名日籍婦女為尋找女兒下 落,因語言上無法溝通,亟需警察協助。劉員請日籍婦人山田女士 入所休息,並提供熱茶以緩和其思女情緒。因山田女士不懂中文僅 能說些簡單英文,劉員乃以英文與其溝通。經了解得知,山田女士 女兒在臺期間因精神疾病在成大醫院就醫,山田女士為探視女兒病 情特地來臺。經劉員與其女兒租屋處轄區之東門派出所聯繫得知, 山田女士之女兒已出院返回租屋處休養。劉員為求慎重,乃將聯絡 資料記載在紙條上,請計程車司機將山田女士載至東門派出所,再 由該所同仁陪同山田女士至其女兒租屋處,以免再因語言隔閡造成 溝通錯誤,劉員本於同理心,發揮主動積極服務之熱忱助山田女士 順利探親,深獲日籍婦人感激。
7、 歸仁分局歸南派出所警員李豐益,於105年4月16日擔服備勤 勤務,獲報在臺86西行13公里至高鐵站路段,有輛貨車沿路滲漏油 漬。李員到場後,發現該16公里處至大潭交流道路肩上(約5公里 長)沿路留有大量油漬,李員循油漬痕跡追至成大航太所前,發現由 陳民所駕駛之自用小貨車正嚴重漏油,貨車上並裝載大量廢棄潤滑 油,因已嚴重影響用路人車安全,李員遂對其製單告發並立即在中v 正南路路段擺放交通錐,防止路過騎士滑倒;另通知交通部公路總 局新化工務段及歸仁環保清潔隊到場清除路面油漬,將路面油漬清 除完畢,終讓該路段得以維持交通順暢與行車安全。
8、 玉井分局玉井派出所警員黃彥誌及洪佩筑等2員,於 105年4月 7日擔服巡邏勤務,獲報有女子跪爬在玉井大橋橋墩上,疑有自殺傾 向。黃等2員到場後,發現該女子跪坐於橋墩上,全身髒亂且精神狀 況不佳,向其詢問時均沉默不語。因天氣炎熱,該女子嘴唇乾裂恐 有中暑之虞,黃員立即提供礦泉水讓其飲用,再由女警洪佩筑以同 理心及關懷之情耐心安撫詢問後,得知該女子姓紀,因患有憂鬱 症,於是日駕駛自小客車外出後,在車內即不斷以螺絲起子敲打頭 部致受傷流血,又行經玉井大橋時萌生跳橋輕生以求解脫之念頭。 經黃等2員勸說開導後,紀女情緒逐漸穩定,願意隨同員警返所休 息,並由救護人員為其清創傷口。經通知其丈夫到所,王民表示紀 女自行開車外出後即失去音訊,家屬極為焦急,感謝警方即時阻止 紀女跳橋輕生,免除憾事發生。
9、 永康分局永康派出所警員蔡育進,於105年3月28日退勤後至 永康區中華路餐飲店用膳時,發現1名老嫗獨自站在路旁且眼神恍 惚,蔡員眼尖發現該老嫗手上戴有迷途老人手鍊,立即停止用餐並 趨前關懷詢問。蔡員發覺該老嫗口中念念有詞,且對蔡員的關心答 非所問,顯有失智情形,又該老嫗身上辨識手鍊已無法辨識且無任 何身分證明文件。蔡員立即通報巡邏警員吳昱德到場將老嫗載返所 內休息,並提供薑茶及稀飯讓老嫗溫飽。蔡員利用戶役政系統及M- POLICE人臉辨識系統比對,確認老嫗姓名,經聯繫家屬得知,該 老嫗係由家中獨自外出未歸,蔡等2員乃護送老嫗返家,深獲家屬感 激;另蔡員將葉婦列入轄內易失蹤人口資料卡登錄以利查詢,並通 知警勤區員警將老嫗列入高關懷及社會救助等。
10、 永康局鹽行派出所警員許崇耀,於105年4月7日擔服備勤勤 務,獲報永康區中正北路某棟大樓有男子企圖拿瓦斯桶點火自殺。 許員到場後,察覺該棟大樓有濃厚的瓦斯氣味,立即通報消防隊到 場協助;另緊急疏散大樓所有民眾至安全處。許員至6樓現場發現該 自殺民眾,經了解得知,楊民因多年前發生車禍,以致身體脊椎神 經受損,也導致其求職生涯四處碰壁,為此也罹患嚴重憂鬱症,故 想自我了結,以脫苦海。嗣經支援警力到場合力勸說下,終讓楊民 打消輕生念頭,並前往醫院診治。。
11、 第一分局府東派出所警員林政儀及顏育俊等2員,於105年4月 10日擔服巡邏勤務,獲報虎尾寮後甲教會附近有名衣衫不整的婦人 自稱要向教會購買便當,亟需警方協助。林等2員到場後,趨前詢 問,察覺該婦人疑有失憶症狀,且步履蹣跚、雙腳有水腫情況。該 婦人表示依稀記得住在668巷大樓2樓。林等2員依婦人指示方向, 以徒步攙扶方式將婦人送至東區裕農路668巷2樓住址。因該婦人未 攜帶任何證件,且沒有鑰匙可以入屋,林等2員立即查訪左右鄰居先 得知婦人姓名;另透過戶役政系統查詢確認該婦人身分姓蔡為獨居 老人,住臺南市東區裕農路668巷2樓。林等2員自費新臺幣500元 請鎖匠到場開門,進入該址後由蔡婦手機得知渠子手機號碼,立即 通知黃民返家照料蔡婦。林員並告知黃民,其母親身體有異狀及失 憶現象,應儘快送醫檢查。105年4月17日該所接獲黃民來電表 示,非常感謝當日林等2員積極協助渠母返家。黃母經帶往成大醫院 檢查,雖無異狀,但隔週再轉往永康區奇美醫院檢查,發現蔡婦腦 部出血導致失憶,經緊急開刀救治,及時挽回一命。蔡婦現已迅速 恢復健康,失憶症狀也大幅改善,黃民十分感謝當日林等2員的積極 關懷協助與提醒。。
12、 第二分局中正派出所警員林智強及方琦薈等2員,於105年4月 3日擔服巡邏勤務,獲報有陸籍蘇姓學生在中西區永華路1段搭乘計 程車,下車時不慎將錢包(內有現金、信用卡、金融卡及證件)遺落 在計程車內。林等2員立即調閱遺失處所周遭路口監視器,並查得計 程車車籍資料,嗣經聯繫車行,獲悉司機已發揮拾金不昧的優良職 業品德,將拾得錢包送至第三分局海南派出所。因蘇女急欲與同學 趕搭火車返回臺中朝陽科技大學校舍,為免耽誤行程,林等2員乃以 巡邏車將其載送至海南所領回遺失物,再送至臺南火車站與同學會 合返校。蘇女與其同學對臺灣警察的高度服務熱忱與辦案效率,欽 佩不已。
13、 第三分局長安派出所警員林文龍,於105年4月10日擔服交通 稽查勤務,行經長溪路3段快車道時,發現有男子行走在快車道 上,因車道上車輛眾多且快速行駛,以致險象環生。林員乃將其帶 至安全處,經詢問其年籍等資料均無法回答,又查訪附近商家均無 人認識,因該男子身上無攜帶任何身分證明文件,又疑有智能障礙 等情事,林員遂將其載返所內照護。經林員安撫該男子情緒後,再 詢問時得知該男子僅知姓名,年籍資料仍不詳。林員又查詢本局通 報協尋傳真通報單,赫然發現某通報對象之特徵、穿著與趙男吻 合,立即向受理協尋之派出所聯繫並確認趙男身分,林員立即通知 趙男家屬到所領回照料。趙男父親到所後表示,其子患有羊癲瘋及 重度智能障礙症,自是(10)日中午外出後即未返家,家屬在外四處 奔走找尋,十分焦急,感謝林員尋獲趙男讓其安全返家。
14、 第六分局鹽埕派出所警員蔡樵賢及周俊麟等2員,於105年4月 1日擔服巡邏勤務,行經鹽埕郵局巡簽時,發現有女子在提款機前 一邊講手機、一邊猛按提款機上按鍵,神色十分緊張。蔡等2員察 覺有異,乃主動上前關懷詢問,並向蘇女分析此為詐騙集團的犯罪 手法。在蘇女還在半信半疑之際,蔡員立即接手接聽電話與對方周 旋,反問有關蘇女的資料,對方果然啞口無言,只好匆忙掛斷電 話,及時保住蘇女財物。經查蘇女接到1位自稱「郵局陳行員」電 話表示,有1筆網路購物的錢要匯入渠帳戶,並交代渠要隨時注意 接聽電話,由於對方口氣非常逼真,讓蘇女無空間思考,才配合要 求操作提款機。蘇女表示家中經濟狀況並不富裕,這次若遭詐騙匯 款,將嚴重影響生計,並對蔡等2員及時伸出援手深表感激。
15、 第六分局大林派出所所長莊海松,於105年3月31日獲報南區 大同路2段,有位獨居莊姓老婦因狹心症突發,亟需警方協助,莊 員評估情況緊急,不容久候,立即率甫返所警員薛訓裕趕抵現場。 莊等2員在老婦姪女引導下,在該址客廳發現老婦已倒臥在地上, 表情十分痛苦,薛員立即向老婦實施心肺復甦術,俟救護車到場 後,緊急將老婦送醫急救,及時挽救老婦生命,深獲家屬感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