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4-20 22:01:40蔡永源

臺南市警察局第五分局攜毒心虛閃避躲網咖循線揪出送辦

 【民正新聞記者:蔡永源台南報導】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五分局和緯派出所所長陳錫賢、警員呂國鎮105年4月19日在北區文賢路與大興街口盤查人車時,發現1部行駛在文賢路上的N*-64**號自小客車突然轉彎往大興街方向加速行駛,行徑可疑。陳等2員立即沿行駛方向搜尋,在北海釣蝦場停車場發現該車。經以手電筒探向車內發現駕駛座疑似有打針用的塑膠束帶,研判可能有人施打毒品,前往釣蝦場內探查,得知5樓網咖有2名客人剛進518號包廂,遂進入實施臨檢,包廂內2人見警神色緊張,查證身分為張○文(64年次)、蔡○輝(66年次),2人均有毒品前科,檢查後在張○文身上找到注射用針筒及一小包毒品海洛因,並在桌上糖果盒內起出一小包塊狀毒品海洛因(共重10.25公克),將2人帶至停車場找到其交通工具,起出使用過之沾血針頭各1支,遂將2人帶回派出所偵辦。

   經對2人實施尿液檢驗,初篩結果呈陽性反應,2人均坦承施用毒品,全案訊後將張、蔡2人依涉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罪嫌移送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