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4-08 20:13:23蔡永源

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五分局查獲毒品

【民正新聞記者:蔡永源台南報導】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五分局警備隊隊長曾東雨、副隊長吳朝慶105年4月7日在北區長北街177之4號前,發現1部04**-*M自小客車行跡可疑,遂上前盤查。駕駛郭○魁(69年次)接受盤查時神情慌張,有「緝毒犬」之稱的曾隊長隨即發現在駕駛座腳踏板有一袋可疑物品,請郭男自行交出檢查,當場查獲海洛因毒品36小包(含袋共重18.48公克)、安非他命毒品7小包(含袋重4.74公克),遂將人車帶返公園派出所偵辦。

    警方調查,有詐欺前科的郭男稱自己已經很久沒碰毒品,不久前在安平區遇到2年前賣毒品給他綽號「小隻仔」(台語)的男子,說手上有海洛因及安非他命,可以低於市價三分之二的價格賣給他,最近因經濟問題與老婆爭執,因而買毒吸食逃避現實。全案訊後將郭男依涉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罪嫌移送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