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4-06 21:28:33蔡永源
臺南市警察局第五分局警方循線查獲通緝犯
【民正新聞記者:蔡永源台南報導】臺南市市政府警察局第五分局開元派出所105年3月30日受理民眾報案,在臺南市北區東興路2段大學早市市場發生竊盜案,竊嫌趁李姓魚販忙於整理魚貨,竊走其置於攤位上紅色塑膠袋(內有新臺幣1萬元現金),被害人父子發現隨後追趕,因被害人父親跌倒讓竊賊逃離。所長蔡志成立即成立專案小組偵辦,指示警員王正材調閱監視器過濾分析,得知該竊嫌係騎乘700-P**黑色重機車作案,經查該部重機車於3月29日永康分局轄內失竊。
專案小組人員鍥而不舍查出該車出入地點,經多日埋伏查訪,於4月4日在歸仁區中山路1段循線查獲林*隆(54年次),查證年籍時發現林嫌為臺灣臺南地方法院發布之毒品通緝犯,當場逮捕帶返所偵辦,林嫌對於竊盜犯行坦承不諱,其竊得之現金已購買毒品吸食花費殆盡。全案訊後將林嫌依涉竊盜罪嫌及毒品通緝移送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
專案小組人員鍥而不舍查出該車出入地點,經多日埋伏查訪,於4月4日在歸仁區中山路1段循線查獲林*隆(54年次),查證年籍時發現林嫌為臺灣臺南地方法院發布之毒品通緝犯,當場逮捕帶返所偵辦,林嫌對於竊盜犯行坦承不諱,其竊得之現金已購買毒品吸食花費殆盡。全案訊後將林嫌依涉竊盜罪嫌及毒品通緝移送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
通緝犯在網咖遭警方臨檢查獲
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五分局為全面淨化社會治安,展現政府維護治安決心,全面嚇阻犯罪作為,確保人民生命財產安全,105年4月4日執行分局自辦擴大臨檢勤務,選定轄內常有犯罪顧慮對象逗留之場所實施臨檢。立人派出所所長沈振莘、警員楊克理在北區和緯路4段366號(天○娛樂廣場)臨檢,警方進入 2樓VIP室時,見房內男子神色慌張,經查證身分發現男子鄧○杰(66年次)係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105年3月4日發布之傷害通緝犯,員警當場告知權利依法將其逮捕,經訊後移送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