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3-04 09:53:04蔡永源

臺南市警察局第五分局竊取商家財物遭警循線查獲

【民正新聞記者:蔡永源台南報導】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五分局立人派出所在西門路3段260號前,尋獲1部8V-***0號自小客車(於關廟區中正路失竊),同(25)日接獲民眾報案,B9-***7號自小客車在北區長德里活動中心前空地被竊,棄置於關廟區中正路旁。警方研判2起案件有關聯性,經調閱周邊監視器過濾分析,發現竊嫌係騎機車停放在西門路3段店家前,徒步到北區長德里活動中心前竊取B9-***7號車,將車開至關廟區棄置,再竊取8V-***0號車返回西門路3段棄置後騎機車離去。經調閱查詢竊嫌所騎乘CB*-**7重機車,比對分析確認車主之丈夫方○彰涉有重嫌,遂向臺灣臺南地方法院聲請搜索票。

    警方見時機成熟持搜索票前往方○彰(68年次)住居所搜索,通知方嫌到案說明,方嫌坦承竊車,供稱當日騎機車外出,因心情不佳竊取汽車代步到山區散心,駕駛到關廟區時車子沒油,於是將車子棄置路旁另尋他車代步,途中行經東區崇德路一間冷飲店,見店家休息無人時,入內竊取現金4千餘元及香菸2條。警方清查發現方嫌亦涉及分局轄內大興街餐飲店竊盜案,及文成路自小客7L-***0號竊盜案,全案訊後將方嫌依涉竊盜罪嫌函送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
 

缺錢花用男子竊取工程車內機具變賣遭警查獲

    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五分局立人派出所受理吳姓民眾報案,稱其工程車上的發電機遭竊。警員楊銘仁受理後積極調閱周邊監視器逐一清查過濾,發現一名騎乘H7H-***重機車男子趙○崇涉有重嫌,經前往其戶籍地查訪,趙男未居住該處。
警方擴大調閱範圍循線找到該車行蹤,並發現趙男於2月4日在臨安路2段,以同樣手法竊取工程車上的壓路機,案經查訪得知趙男經常出入處所,所長沈振莘率警員梁資佳、楊銘仁前往埋伏查緝,發現趙男行蹤並帶回派出所調查。經警方出示其竊取發電機之監視器畫面後,趙男坦承犯行,其偷來的發電機已變賣現金花用,而壓路機因過於笨重,當天就丟棄路旁,全案訊後將趙男依涉竊盜罪嫌函送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
 

女子退票未果報復  偷竊遭警查獲

       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五分局北門派出所接獲和欣客運北門站報案稱公司的公務手機遭竊。員警到場後調閱站內監視器,發現竊嫌為一名穿著黑色西裝外套的女子,經站務人員表示該女子係客運站的常客,警方請站方協助聯絡該女子前來說明。是日上午11時許站務員在客運站大廳發現該女子,立即通知警方。北門派出所副所長賴茂春、警員金明憲到場後詢問女子身分(林○星、77年次),並出示其竊取手機之監視畫面,林女坦承犯行並將竊取之手機交出。

      警方調查,林女於3月1日凌晨到和欣客運站售票櫃台要求要退客運套票,因該套票已使用了二張,站務員告知無法全額退費,致使林女心生不快,趁站務員不注意時竊取櫃台上的公務手機報復。林女事後對自己因一時衝動下手竊的行為,深感後悔。全案訊後將林女依竊盜罪嫌函送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