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1-26 21:12:36蔡永源
臺南市警察局105年春安工作及春節期間提供護鈔及代保管現金
【民正新聞記者:蔡永源台南報導】105年春安工作自105年2月1日22時起至2月15日24時止,為期15日,並以「治安平穩、交通順暢、服務熱心」為工作主軸,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為維護民眾存(提)款的安全,提供護鈔及代保管現金為民服務工作,凡是個人、公司行號、機關團體提領巨額現金,都可視需要直接或透過金融機構向警察局【110】或所在地警察分局、分駐(派出)所申請護鈔或代保管現金,隨到隨辦,充分展現為民服務之熱忱,營造洋溢著「平安、祥和、快樂」的社會氛圍,讓民眾過一個順遂、如意的春節假期,讓本市成為「安全、平安、健康」的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