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警察局第四分局舉辦返老還童抗癌慈善園遊會慰勞警察志工
【民正新聞記者:蔡永源台南報導】臺南市警察局第四分局警察志工同仁,每逢市政府舉辦大型公益活動,警察志工就義不容辭協勤分局執行機動派出所勤務成效顯著。104年12月20日市府舉辦上述活動,中隊長謝兆翰為體恤協勤志工的辛勞,特別率領副中隊長許盈嫻等,分別到所屬活動地點慰勞警察志工,並由副分局長余豐展及行政組人員全程陪同慰勤警察同仁及警察志工。
分局長邱文亮表示警察志工,平時犧牲假期,除假日協助安平商圈機動派出所宣導政令、預防犯罪、協助民眾尋人、尋物、交通引導等為民服務之外、每逢市府舉辦大型公益活動,都積極參與協勤分擔警察同仁的工作,提升警察為民服務品質及增進行政效能,真正服務到民眾心坎裡,也大大提升警察形象,分局及警察志工中隊藉此機會慰勞員警及協勤警察志工同仁執勤的辛勞。
第四分局執行104年12月份清道專案
為維護臺南市安平區行人交通安全及通行順暢,臺南市政府警察局
第四分局將於本(104)年12月22日執行清道專案勤務,當日勤
務針對安平區府前路二段、永華路、古堡街、安平路及慶平路等路
段及各級古蹟周邊,有下列違規行為者加強取締:
一、未經許可在道路擺設檳榔攤、玩具、衣物、果菜飲食攤(含利用汽、機車販賣物品者)等妨礙交通之違規行為。
二、超出營業(店面)範圍占用騎樓、人行道之商店、汽(機)車
修理承售、租賃業、洗車業及其他營業等違規行為。
三、停車格位遭住(商)家利用各類物品占用違規行為。
四、占用道路堆放砂石、建材、廣告、雜物等影響交通之違規行為。
五、在車道或安全島上散發廣告物、宣傳單等影響交通之違規行為。
六、在車道上、車站內等販賣物品妨害交通之違規行為。
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四分局邱分局長文亮特別呼籲民眾及區內商家、住戶有上記行為者,請先行整理清除完善,共同維護社區環境市容整潔,並落實市政推動之「還路權於行人之騎樓暢通計畫」措施,將牆緣起往外推算1.5公尺內物品清除,一起共創安全、順暢的通行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