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警察局酒後駕車宣導
寒冬節慶應酬多,小心含酒類食物,勿酒後駕車
【民正新聞記者:蔡永源台南報導】每年12月至次年3月為酒駕肇事死亡之高峰期,因該期間正值補冬時節、耶誕佳節及元旦連假等民俗節慶,民眾過節歡聚常飲酒助興等因素,酒駕肇事勢必增加。
近來天氣冷颼颼,民眾喜歡吃薑母鴨、燒酒雞等火鍋暖身子,經公開實測民眾喝下一杯含有米酒的薑母鴨,隨即酒測,檢測出酒測值高達零點一一;也就是說,喝兩杯薑母鴨湯,就會超過酒測值被依法處罰,又近日桃園市就有4起吃薑母鴨酒駕車禍,遭移送法辦。
由於國人宴飲習慣,舉凡喜慶社交宴客常有酒類招待,席間勸酒、拼酒之習性,常造成飲酒過量而不自覺。近年來雖經加重刑罰及警察機關不斷強力執法並運用新聞傳播媒體宣導「開車不喝酒、酒後不開車」之觀念,惟酒後駕車違規案件仍然偏高,肇事死傷人數亦不斷增加,顯見大部分「酒客」仍抱持「僥倖」、「我沒醉」心態,無懼法令之規範。
警察局呼籲所有駕駛人,切勿因貪圖一時的方便而酒後駕車,一時的方便可能就會奪去一個用路人或失去自已的寶貴生命 ,只有用路人能確實遵守酒後不開車,才能確保大家的安全。另為避免酒後駕車發生交通事故,建議最好在參加此場合前親戚朋友間先指定駕駛人,而被指定駕駛人不能喝酒,或搭計程車回家,或就近睡朋友家、飯店等,切忌逞強喝酒後還開車,造成不可彌補之傷害。
超速最高可罰2萬4千元,減速能有效降低交通事故發生
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研究指出,當行車速度增加5%,將增加受傷事故件數10%,且增加死亡事故件數20%,降低行車速度對受傷及死亡事故件數亦有相同影響。
很多交通事故不是直接由於車主的駕駛技術造成的,而是緣於路況不佳或路段不熟。研究和實踐表明,將車速從50公里/小時提高到60公里/小時,發生交通事故的可能性就會提高數倍。而將車速降低1%,就能使車禍的發生率降低2%~3%。所以,低速行駛是防止在路況不佳或路段不熟的情況下發生交通事故的最好防範措施
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0條,汽車駕駛人,行車速度,超過規定之最高時速,或低於規定之最低時速,除有第四十三條第一項第二款情形外,處新臺幣1,200元以上2,400元以下罰鍰。駕駛人行車速度,超過規定之最高時速20公里以內,機車1,200元,汽車1,600元。(即超速20公里以內最低罰鍰金額機車1,200元,汽車1,600元,每增加20公里增加1個級距200元,超過60公里以上則罰8000元,再增加20公里,則增加4000元,超過規定之最高時速逾100公里,處最高金額24,000元) ,警察局並將測速照相地點公告於網站上,請用路人減速小心駕駛。
警察局呼籲所有汽車及機車駕駛人,切勿搶快超速,一時的方便可能就會奪去一個用路人或失去自已的寶貴生命 ,只有用路人能確實遵守交通規則,才能確保大家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