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2-02 21:13:57蔡永源

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四分局破獲李○程等6人涉嫌殺人未遂案

【民正新聞記者:蔡永源台南報導】犯罪嫌疑人李○程、楊○翰、王○緯、呂○齊、魏○宇、黃○閔等6人與被害人戴○之間並不認識,李嫌等人於104年9月2日1時15分許在臺南市中華西路二段491號麥當勞外用餐聊天時,被害人與其女友吳○心至麥當勞購買餐點後欲離去,僅因看李嫌等人一眼,竟遭李嫌等6人尾隨至停車場內,將被害人圍住不讓其離去,並以三字經辱罵被害人及強逼被害人向渠等道歉,後李嫌持王嫌車內之半截撞球桿朝被害人頭部、背部及身體毆打多達10下,直至被害人向李嫌等人道歉始停手,過程中幸有被害人以左手臂擋住頭部始免於頭部遭毆打,致使被害人左手臂及背部多處瘀挫傷,案經被害人向本分局報案,並對李嫌等人提出殺人未遂、妨害自由告訴,乃依法調查。

    案經本分局積極偵辦,調閱監視器畫面及通知證人陳○翔到案說明後,循線查出李嫌等人涉嫌重大,復依法通知嫌疑人楊○翰等5人到場說明,均坦承上情不諱,惟嫌疑人李○程拒不到案,本分局員警乃於104年12月1日持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檢察署核發之拘票拘提李嫌到案,全案依法移送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