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區12條路段路邊停車格自12月1日起實施累進費率收費
【民正新聞記者:蔡永源台南報導】臺南市政府交通局為提升交通繁忙路段停車格周轉率,自104年12月1日起,於本市12條路段約800餘席的公有收費停車格實施累進費率,收費費率為「當次停車第1小時20元,第2小時起每小時30元」,期望能滿足商圈及景點短時間停車需求,營造有利商業活動環境。
交通局指出,近來屢接獲民眾反映交通熱區有不易停車、長期占用格位,致不利短期洽公、購物民眾停車等問題,交通局研擬路邊停車格以累進費率收費的措施,期使實施範圍內的每次停車時間可縮短至1小時以內,讓民眾更有效率的使用停車位,降低臨時違規停車的現象。
交通局主任秘書熊萬銀表示,本市東區、中西區、北區及南區計12條實施累進費率停車收費的路段為:中山路(民生綠園-臺南火車站間)、中正路(西門路1段-康樂街間)、北門路1段(東門圓環-公園北路間)、民生路2段(西門路2段-臨安路1段間)、民族路2、3段(北門路1段-臨安路間)、西門路1、2段(健康路1段-西門圓環間)、西華南街(成功路-中山路間)、海安路1、2、3段(永華路1段-臨安路間)、大學路與大學路西段(前鋒路-長榮路3段間)、中華東路3段(崇明路-中華東路3段380巷間)、勝利路(東寧路-東豐路)、健康路(大同路1段-西門路1段間)。停車費率以計時收費,小型車計費方式以第一小時為20元、第二小時起每小時30元計之;大型車輛則加倍計收;小型車月票新台幣3,000元整,不發售大型車輛月票。
主任秘書熊萬銀指出,目前臺北市、新北市、臺中市、高雄市等4都皆已於鄰近機關處所、金融機構、醫療院所、商辦大樓、商圈、景點等路段實施停車收費累進費率的先例,有提高停車周轉率、減少長期占用情形的成效。本市實施累進費率的路邊收費停車格位計800餘席,相較於全市路邊收費停車格位10,400餘席,約占7.7%,且擇定於必要的交通熱區實施。
停管科科長謝昇毅表示,針對台南市的停車問題,交通局擬定「停車有序」重點工作包括普設停車位計畫、鼓勵民間廣設停車場、擴大停車收費、機車收費管理、委外經營停車場、委外拖吊作業等面向,實施路邊停車收費累進費率措施,有提升停車周轉率的效果及疏導的功能,各項停車政策的實施,也能使停車有秩序,商圈更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