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9-06 21:45:14蔡永源
新竹縣政府警察局申辦「良民證」第2份起只要20元
【民正新聞記者:蔡永源、宋鴻森竹縣報導】政府替民眾省荷包政策再添一例。即日起至警察局申請警察刑事紀錄證明(俗稱良民證),同一次申請2份以上的民眾,第2份起每份僅需繳20元,較原規定100元減少80元,降幅達百分之八十,可省下一個便當的錢。
新竹縣政府警局局長表示:「本次調降費用,係配合內政部政策。警察局每年受理約7,000件申請案,其中約有百分之九的申請案屬於一次申請2份以上,估計每年可嘉惠超過600位民眾。但是如果一次僅申請1份,仍維持100元的費用。」
新竹縣政府警察局同時也是全國少數民眾可直接至派出所申請警察刑事紀錄證明的警察局。從最早僅開放偏遠山區派出所受理申請,自今年6月起又新增竹東、新埔及關西等3個分駐(派出)所受理辦證服務,今年上半年已有逾百名民眾至派出所辦證,有效減輕民眾辦證奔波之苦。此外發證時間由原本的2.5個工作天縮短至2個工作天,更減少了民眾等待的時間。
新竹縣政府警察局提醒民眾,申請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時,應攜帶個人身分證正本備查(外國人應持居留證或護照正本)。如需於國外使用則須另提供護照影本,辦理規費每份新臺幣100元,同一次申請2份以上者自第2份起每份20元。民眾若有任何申請上的問題,或是想知道最近的辦證據點,可以至警察局官方網頁(http://www.hchpb.gov.tw/)或撥打警察局外事科專線(03-55579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