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政府交通處蒞臨參訪交通局交控中心及海安路地下停車場
【民正新聞記者:蔡永源台南報導】新竹市政府交通處今天(9日)起由副處長曾群明帶隊參訪台南市政府交通局,分享交流辦理交通部「智慧交通基礎建設與應用計畫」的成果與經驗,從中學習各地方政府交通單位面對交通瓶頸路段可採行的交通工程手段與疏導作為。
交通局局長張政源表示,臺南市政府在合併升格後,市長賴清德即指示交通局著手改善整體交通環境,交通局在市區道路交通改善方面,是持續針對本市交通瓶頸路段與易肇事路口辦理各項改善作為,並積極配合交通部辦理區域交控計畫,以紓解本市境內交流道周邊道路長期擁擠現象;另外,在活化海安路地下停車場成效亦有目共睹,上述領域辦理成果皆可作為其他縣市交通單位學習的標竿與交流的對象。
交通工程科科長黃俊傑表示,本次新竹市政府交通處參訪行程包含參觀本局交控中心、海安路地下停車場與台南都會公園等地點;除實地參訪外,臺南市政府交通局將102年、103年度辦理「智慧交通基礎建設與應用計畫-區域交控整合試辦計畫」經驗與新竹市政府交通處分享,其中包含本市銜接仁德交流道、永康交流道的市區道路交通瓶頸改善,與兩交流道上、下匝道號誌儀控策略等具體成果,並與新竹市交通處進行相關議題討論,達到相互交流的目的。
臺南市政府交通局交通事件裁決中心發現去年約有10萬件民眾逾期未繳各項違規案件,造成荷包大失血,裁決中心為了將正確的交通知識及違規裁罰觀念傳遞給用路人,配合監理站各類的道安講習課程及深入校園,辦理一系列「裁決列車say透透」的宣導活動,藉由活潑互動的問答方式讓民眾在輕鬆愉快的方式下獲得相關訊息,得以守住荷包不再大失血。
交通局局長張政源表示,藉由宣導列車say透透的方式,主動積極將交通安全知識及違規裁罰訊息傳達給民眾,宣導列車將持續於校園及社區進行巡迴宣導,相信此種方式能達到加倍的效果,不僅確保自身行車安全還可守住荷包。
局長張政源指出,以103年度本市交通違規舉發案件為例,其中民眾未於應到案期限內繳納,已逾應到案期限60日以上之案件數約10萬件,占當年度總件數約20%,依據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表,在期限內繳納為低罰,如逾應到案期限將依逾期天數(分為逾期30日內、30日以上60日以內、60日以上)加收逾期罰款,且逾應到案期限60日以上未結案件,交通局會寄發裁決書通知民眾,如再未依限處理,即依規定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強制執行。
局長張政源貼心提醒「繳納準時赴 荷包守得住」,呼籲民眾依照罰單上所載應到案日期前進行繳納,才能進一步的將荷包有效看守。
交通事件裁決中心黃仁邦主任表示,如民眾無法一次繳納罰鍰,可敘明理由向裁決中心申請分期繳納,每期以1個月計算,提供最多18期,除最後1期外,每期所繳納罰鍰金額,不得低於新台幣500元,提供民眾無法一次繳納高額罰款的貼心服務。
主任黃仁邦指出,交通事件裁決中心預計於下半年新增一項「扣件全記錄
e化智慧庫」的便民服務,於民眾扣件期滿前主動簡訊通知,讓民眾省去自行記錄的煩惱,裁決中心未來將朝細心、關心、耐心、貼心、同理心的方向努力邁進,提供民眾5心級的有感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