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6-16 20:04:53蔡永源

臺南市議會大會議決事項依法有據不容置疑

【民正新聞記者:蔡永源台南報導】針對臺南市政府發佈新聞稿指出市議會15日大會決議應屬無效,市議會表示,議會完全依法召開定期大會,且議事日程表及委員會名單兩項議決事項,依法有據不容置疑。

    市議會表示,依據地方立法機關組織準則第23條規定:「……議案之表決,以出席議員、代表過半數或達本法及本準則特別規定額數之同意為通過,…」,臺南市議會第二屆第1次定期大會104615日上午1130分出席議員47人,由主席議長李全教宣布開始開會;隨後進行修正議事日程及確認各委員會名單,經詢問大會在場議員,均無異議情況下,由主席議長李全教敲擊議事槌宣布通過。前述兩項議決事項,經兩度清點人數,一次為41人,一次為37人,均過半數,完全依法作為,特別提出說明。

    市議會肯定市府各局處首長專業能力及表現,也寧願相信市府官員為市民服務的信念與決心,期許市府官員依據地方制度法等相關規定準時列席市議會大會,唯有府會各盡其職,才能為190萬市民謀福祉,共創幸福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