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5-02 19:46:01蔡永源

臺南市政府衛生局有關直火烏龍玫瑰茶3點1刻調查概況

【民正新聞記者:蔡永源台南報導】臺南市政府衛生局於上午10時接獲臺中市政府衛生局通知表示,104417日嘉義市衛生局於嘉義市全聯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嘉義民權分公司),抽驗「直火烏龍玫瑰茶31刻」殘留農藥,檢驗結果檢出法規標準不得檢出的o,p'-滴滴涕(o,p'-DDT)0.03ppmp,p'-滴滴涕(p,p'-DDT)0.08ppm。該產品製造商為『台中市石城公司』。產品係以翠玉烏龍茶+四季烏龍茶+玫瑰花瓣以2:2:1比例調配充填而成。成份中烏龍茶係購自南投縣民間鄉上峰製茶行、玫瑰花瓣購自本市『詠昇堂貿易』有限公司。

  經臺南市政府衛生局調查該批玫瑰花瓣為10397日向『高雄市何容食品公司』陸續進貨共進670公斤,共出貨給『台中市石城公司』327公斤,其餘玫瑰花瓣出貨給1家化妝品公司及1家化工行,430日退還110公斤給何容食品公司,現場僅剩100公克,本局予以抽驗釐清(因嘉義市衛生局抽驗的產品為烏龍茶混玫瑰花瓣茶包)並抽驗該公司菊花及薰衣草等花茶。

經查該批貨為高雄何容食品公司自印度進口,台南市業者自行送驗251項農藥含DDT檢驗均合格,惟高雄何容公司的出貨單據有載明『花類香草植物作香料,不得食用』但與台南市業者表示可供食用有所出入,已移請高雄市政府衛生局協助釐清,如查證確為非食用之玫瑰,而業者以食用級出貨,衛生局將依據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及44條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