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4-24 22:18:02蔡永源

臺南市政府交通局配合行動醫院,社區交通安全宣導活動

【民正新聞記者:蔡永源台南報導】臺南市政府交通局為增進社區民眾交通安全觀念,從4月份起配合衛生局行動醫院在社區辦理民眾健檢活動的機會,向現場等候健檢的居民做交安宣導,從白河區大竹國小、學甲區美豐活動中心,展開此交安宣導系列活動,透過現場與民眾互動式的答題方式,讓民眾「動動腦」方式,來加深民眾外出時的正確交通安全觀念。

交通局局長張政源表示,民眾對路權的概念相對薄弱,有時還停留在多年前的觀念,尤其近年來「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有大幅度的修改,例如:駕車時不能使用行動電話,禁止滑手機,或夜間騎乘腳踏車要使用燈光等新的規定。

近來在「台南市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所受理的車禍鑑定案件中,就常發現民眾於夜間騎乘腳踏車未裝設燈光,因而發生車禍的事件,「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3條第1項第5款:「慢車在夜間行車未開啟燈光」,處新台幣300元以上至600元以下罰鍰,所以「台南市車鑑會」此次做「社區交通安全宣導活動」,特別準備貼心小禮物七彩酷炫安全警示燈,贈送給現場答題的民眾,該LED燈可懸掛於腳踏車的前後端,在夜間行駛時開啟燈光,用於警示來車,能使行車更安全,除保障自己的權益外,相對的也保障別人的安全。

台南市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主任委員蘇天保並表示,希望藉由「社區民眾交通安全宣導」結合「衛生局行動醫院」等活動,將交通安全法規理念,落實於民眾心中,養成民眾守法及法治觀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