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四分局
針對易肇事路段 加強防制交通事故
【民正新聞記者:蔡永源台南報導】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四分局交通事故統計資料,去年(103)共發生了A1類交通事故4件4人、A2類交通事故645件811人,分析肇事主因以酒後駕車、未注意車前狀況及未遵守交通規則為主。為有效防制交通事故,本分局於轄區文平路與建平1街口、安北路53號前、民權路4段與華平路口、健康路3段與國平路口、慶平路與健康3街口、文平路與建平1街口、府平與育平路口、及中華西路2段49巷口等重要路口,每2小時巡邏勤務中編排一小時執行守望及交通稽查勤務,遏止民眾不遵守交通規則的僥倖心理;此外,本分局更組成交通安全宣導團到各社區、民間團體及各級學校實施交通安全演講並舉辦相關活動。
邱分局長文亮表示,為有效降低車禍事故的發生,本分局於易肇事路段、時段每日實施交通稽查勤務,並將利用各種交通安全宣導場合,針對高齡者及青少年等機車族行的安全加強宣導,灌輸民眾正確交通安全觀念,提升道路交通安全,使交通事故的死亡、傷害減至最低,以創造安全優質的交通環境。
104年防制酒後駕車宣導資料
時序即將進入尾牙旺季,本分局為加強防制酒駕及落實宣導工作,於本1月上旬,由各所所長(副所長)及警勤區員警親赴轄內公司、行號及有販賣酒類之商(店)家、餐廳,加強宣導工作,請託業者於顧客飲宴結束,主動提供「代客叫計程車」之服務與宣導,企盼透過業者主動協助,減少民眾酒後開車機會,有效遏止酒後提升交通安全。
分局長邱文亮表示,為持續落實「酒駕零容忍」及澈底發揮全面宣示成效,未來分局除依警察局所規劃之執法時段外,並將針對轄區內易肇事及飲酒區域,以及周遭重要道路加強警力部署,規劃攔檢盤查勤務,以高密度、高強度之取締措施,積極防制民眾酒後駕車行為,以展現強力取締酒後駕車、嚴正執法之決心。除藉由警方強力執法取締,期減少酒後駕車之行為外,仍需民眾、商家配合;若有飲酒行為,需指定或代理駕駛、代叫計程車或善用大眾運輸工具等相關配套措施,以及大眾傳播媒體持續宣導,讓民眾逐漸養成「酒後不駕車」之守法觀念與習慣,期能從基本面改善民眾飲酒文化、遏止酒駕歪風,有效減少酒駕事故發生,以維護交通行車安全,確保本身及他人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