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府優先處理禽流感防疫工作 針對今日未進議會提出說明
【民正新聞記者:蔡永源台南報導】市府發表針對今(15)日未進議會提出聲明。首先臺南發生禽流感疫情,市府高規格依照標準作業程序進行撲殺防止疫情持續擴大,以市民福祉為第一優先。又今日臨時會之召開未符合臨時會程序及實質規定;且本次議會之「大會」召開是否成會尚有疑義,綜上幾項原因,市府今日無依法列席之義務,並無違法之處。
在此次嚴峻的禽流感疫情中,臺南市除白肉雞場外,另有下營2場肉鵝場、麻豆3場肉鵝場及1場種鴨場均已確診為H5禽流感陽性,賴市長對於此波禽流感疫情來勢洶洶極為重視及關切,立即指示顏純左副市長及陳美伶秘書長擔任指揮官分別前往下營及麻豆2區養禽場親自坐鎮督導,依標準作業程序進行撲殺作業,並期許禽流感疫情即早控制,維護養禽產業的安全及發展。
市府有鑒於這波禽流感病毒有突變的可能,除南部縣市外、彰化、南投及桃園也有案例,賴市長今日特地北上參加行政院會建請中央研議,在南部增設國家級檢驗中心,以爭取並縮短檢體北送的時效。賴市長並建議中央須透明且公開所有疫情資訊,讓防疫工作可以全面落實;行政院一定要顧及家禽戶的損失,盡最大的能力提高補助比例。臺南市與民進黨執政的縣市首長一定會以中央要求的高規格防治禽流感作法進行,賴市長建請中央提高補助地方防疫要求措施的經費,讓執行更為周延。
台南市議會雖經李全教議長表示依台南市議會組織自治條例第21條規定,出席議員已達開會人數而召開臨時會,然此臨時會並未符合臨時會之程序及實質規定。臨時會的召開依慣例均會透過朝野協商,討論是否有實際需求才召開,臨時會應遵守合議制的精神,因此第一屆台南市議會之前已就臨時會之召開做出相關決議,須達成三項必要條件,包含召開朝野協商、須經程序委員會確定議程及於民治議會廳召開。然此次臨時會均未依相關決議辦理。
地方制度法第49條規定,直轄市議會大會開會時,對特定事項有明瞭必要者,得邀請直轄市政府各一級單位主管及所屬一級機關首長或單位主管列席說明。然議會「大會」是否成會之前提要件均未符合,市府無依法列席之義務。而本次議會議程未經程序委員會者審議,且臨時會前議會連續發予市府議程相關公文三紙,內容屢屢變動未有一致,市府對於議程內容無所適從。
這次臨時會議程中其中一項須提出H5N8疫情的專案報告,針對疫情部分,市府已以最高標準防疫措施嚴密展開防疫工作。在考量疫情狀況須優先處理及議會臨時會未符合程序情況下,市府今日不進入議會,並無不當之處。